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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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规范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三年九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集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4第三章会计科目设置6第四章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16第五章会计核算规范和纪律24第六章会计监督25第七章会计报告制度27第八章会计工作交接32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34第十章附则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集团公司”合并简称“各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各行业会计核算特点,结合各公司经营业务特点,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内各公司,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第三条各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第四条各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第六条各公司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有外币收支业务的,应将外币按规定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同时以外币作相应的辅助记录。会计报表一律以人民币编制,人民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第七条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度和每月度的最后一天。第八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八)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九)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十)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十二)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十三)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第一章集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第一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公司的合并政策、外币折算、收入确认、所得税、存货的计价、长期投资的核算等。各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选择,并且各期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应当保持一致,不得任意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会计期间执行不同的会计政策。若确实需要变更会计政策,则需要遵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及制度,并且要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表中说明。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尚在延续中、其结果尚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予以估计入账的行为。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通常有:坏账、存货遭受毁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限、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等。会计估计变更,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需要对会计估计予以变更。若确实需要变更会计估计,则需要遵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及制度,并且要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表中说明。第一条相关岗位职责集团财务副总裁:为各公司选择并确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审批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申请。总部财务负责人:提出集团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申请,并根据财务副总裁的审批结果执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工作。子公司财务经理:提出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申请,并根据财务副总裁的审批结果执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第二条工作程序(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选择程序步骤完成时间涉及部门及岗位步骤说明1子公司财务经理总部财务负责人填写《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审批表》,提出子公司预计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于变更审批的,还需要填写预计的变更结果、变更后处理方法。2集团财务副总裁 审批各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审批表》,批准其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预计的变更结果、变更后处理方法。3子公司财务经理总部财务负责人执行已审批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变更后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程序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处理可以借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选择程序进行,同样需要填写《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审批表》,由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 第一章会计科目设置第一条目的本章旨在设置一套适用于横店集团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会计科目体系,以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为管理会计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第二条各公司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汇总,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及对内管理报表的前提下,经过集团公司同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规范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各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科目编号。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也可只填科目名称不填科目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而不填科目名称。第三条会计科目设计原则(一)合规性,即会计科目的设计应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二)完整性,即核算内容可以涵盖各公司目前开展的所有业务,并且考虑并设计了将来可能开展的业务。(三)便捷性,即便于生成各种统计报表、财务管理报表,并快捷查询会计信息。(四)简化性,即可以简化会计核算工作等。第四条会计科目设计依据在对各公司的会计科目进行设计时,我们参照的依据包括:(一)《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颁布)(二)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会计科目编码规则遵照上述会计科目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各公司的会计科目规范结果如下:科目级次最高为6级,科目编码最高为14位,即采用了4-2-2-2-2-2的编码方案,参见下图:第三条会计科目明细设置说明(一)资产类科目明细设置说明1001现金科目。按照货币种类设置人民币100101和美元100102两个二级科目。1002银行存款。按照货币种类设置人民币存款100201和美元存款100202两个二级科目。人民币存款按照各公司开户银行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从10020101-10020199;美元存款根据各公司开户银行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从10020201-10020299。1009其他货币资金。按照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分设外埠存款100901、银行本票100902、信用卡100903和信用证保证金100904等四个二级科目。信用卡科目下按照信用卡卡号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从10090301-10090399。1101短期投资。按照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设置股票投资110101、债券投资110102、基金投资110103和其他投资110104 四个二级科目。分别按照股票名称、债券名称和基金名称在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二级科目下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分别为11010101-11010199、11010201-11010299、11010301-11010399。1102短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短期投资类别设置股票投资减值准备110201、债券投资减值准备110202、基金投资减值准备110203以及其他投资减值准备110204等四个二级科目。分别按照股票名称、债券名称和基金名称在股票投资减值准备、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和基金投资减值准备二级科目下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分别为11020101-11020199、11020201-11020299、11020301-11020399。1111应收票据。按照承兑汇票的种类设置应收银行承兑汇票111101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111102两个二级科目。分别按照对方单位名称在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两个二级科目下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分别为11110101-11110199和11110201-11110299。1121应收股利。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2101-112199。1122应收利息。按照投资的债券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2201-112299。1131应收账款。按照对方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3101-113199。1133其他应收款。按照应收款的对象类别设置单位往来113301、个人往来113302和其他往来113303三个二级科目。在单位往来下按照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330101-11330199,在个人往来下按照个人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330201-11330299。1141坏账准备。1151预付账款。按照对方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5101-115199。1161应收补贴款。1171备用金。按照各部门使用备用金的员工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17101-117199。1201物资采购。按照供应商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0101-120199。按照物资类别在各二级科目下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010101-12019999。 1211原材料。按照项目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为按需求可121101-121199。按照材料类别在各二级科目下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110101-12119999。1221包装物。按照项目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2101-122199。按照设备类别在各二级科目下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210101-12219999。1231低值易耗品。按照低值易耗品的名称或类别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3101-1231991243库存商品。按照项目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4301-124399。按照每个项目的产品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430101-12439999。1261委托代销商品。按照受托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6101-126199。在每个二级科目下按照项目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610101-12619999。在每个三级科目下按照产品名称或楼号设置若干四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61010101-1261999999。1271受托代销商品。按照委托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76101-127199。在每个二级科目下按照受托代销商品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710101-12719999。1281存货减值准备。按照存货类别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8101-128199。1291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照项目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为按需求可129101-129199。在各二级科目下按照产品名称或楼号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2910101-12919999。1301待摊费用。按照待摊费用的类别设置房屋租金130101、税金130102、报刊订阅费130103和财产保险费130104等四个二级科目,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二级科目。140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股权投资类别设置股票投资140101和其他股权投资140102两个二级科目。在股票投资科目下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4010101-14010199;在其他股权投资科目下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4010201-14010299 。在各三级科目下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和股权投资差额等四个四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分别为1401010101-1401010104……1401019901-1401019904、1401020101-1401020104……1401029901-1401029904。1402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债权投资类别设置债券投资140201和其他债权投资140202两个二级科目。在债券投资科目下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4020101-14020199;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下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4020201-14020299。在债券投资的各三级科目下分别设置债券面值、债券溢折价和应计利息等三个四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分别为1402010101-1402010103……1402019901-1402019903;在其他债权投资的各三级科目下分别设置本金和应计利息等两个四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分别为1402020101-1402020102……1402029901-1402029902。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投资类别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2101和长期债权减值准备142102等两个二级科目。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下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4210101-14210199;在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下按照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若干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4210201-14210299。1501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类别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50101-150199。1502累积折旧。按照固定资产类别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50201-150299。150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50501-150599。1601工程物资。按照工程物资的类别设置专用材料160101、专用设备160102、预付大型设备款160103和生产用工具及器具160104等四个二级科目。1603在建工程。按照在建工程的类别设置建筑工程160301、安装工程160302、在安装设备160303、技术改造工程160304、大修理支出160305和其他支出160306等六个二级科目。160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01固定资产清理。1801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 180101-180199。180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照无形资产名称设置若干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180501-180599。1815未确认融资费用。1901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费用类别设置大修理支出190101、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90102、其他190103等二级科目。1911待处理财产损溢。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91101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191102等两个二级科目。(一)负债类科目明细设置说明2101短期借款,本科目应按债权人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210101-210199,各二级科目下可按借款种类设置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三个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010101-21010103……21019901-21019903。2111应付票据,本科目应按商业汇票类型设置二级科目,即211101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及211102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各二级科目下可按对方单位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110101-21110199……21110201-21110299。2121应付账款,本科目应按应付账款类别设置二级科目,即212101应付购货款、212102应付工程款、212103暂估应付账款,各二级科目下可按供应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户名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210101-21210199……21210301-21210399。2131预收账款,本科目应按预收账款所属的开发项目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3101-213199,各二级科目下可按开发产品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310101-21310199……21319901-21319999。2141代销商品款,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4101-214199。2151应付工资,本科目应按工资构成类型设置二级科目,即215101基本工资、215102奖金、215103工资基金、215104工资储备金等。2153应付福利费,本科目应按福利费所含的费用明细设置二级科目,即215301医药费、215302其他福利费等。2161应付股利,本科目应按股东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6101-216199。2171应交税金,本科目应按应交税金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即217101应交增值税、217102 应交营业税、21710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04应交房产税、217105应交车船使用税、217106应交土地使用税、217107应交所得税、217108应交个人所得税等。2176其他应交款,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即217601教育费附加等。2181其他应付款,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二级科目,如(1)218101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218102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218103存入保证金等,并按单位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810101-21810199……21810301-21810399;(2)218104工会经费、218105职工教育经费、218106职工购房基金、218107住房公积金、218108应发奖金、218109应付统筹退休金等;(3)218110单位往来,并按单位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811001-21811099;(4)218111个人往来,并按个人姓名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1811101-21811199。2191预提费用,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即219101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219102预提租金、219103预提保险费、2191404预提借款利息等。2211预计负债,本科目应按预计负债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即221101对外提供担保、22110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221103未决诉讼、221104产品质量保证等。2301长期借款,本科目应按贷款人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230101-230199,各二级科目下可按借款种类设置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三个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分别为23010101-23010103……23019901-23019903。2311应付债券,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231101-231199,各债券种类下设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计利息等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23110101-23110104……23119901-23119904。2321长期应付款,本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即232101引进国外设备款、23210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2341递延税款,本科目只有一级科目,不需要进行明细核算。(一)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明细设置说明3101实收资本,本科目应按股东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310101-310199。3111资本公积,本科目应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设置二级科目,即311101股本溢价、31110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11103接受现金捐赠、311104股权投资准备、311105拨款转入、31110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311107资产评估增值、311108其他资本公积等。 3121盈余公积,本科目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即312101法定盈余公积金、312102任意盈余公积金、312103公益金等三级明细科目。3131本年利润,本科目只有一级科目,不需要进行明细核算。3141利润分配,本科目应设置如下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14101本年利润、31410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4103提取法定公益金、314107应付优先股股利、31410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14109应付普通股股利、314110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314111未分配利润等。(一)成本费用类科目明细设置说明4101基本生产成本,本科目应按产品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并在各二级科目下按费用项目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41010101-41010199……41010401-41010499。4102辅助生产成本4105制造费用,本科目应按费用明细设置二级科目,如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借款费用、周转房摊销等,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410501-410599。(二)损益类科目明细设置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如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使用费收入等,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10101-510199;并在各二级科目下按品种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1010101-51010199……51019901-51019999。5102其他业务收入,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如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废品回收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10201-510299。5201投资收益,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20101-520199,各二级科目下按被投资单位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2010101-52010199……52019901-52019999。5203补贴收入,本科目应按补贴收入项目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20301-520399。5301营业外收入,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如530101固定资产盘盈、53010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530103教育费附加返还款、530104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30105非货币性交易收益、530106罚款净收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5401主营业务成本,本科目应按业务类别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40101-540199,并在各二级科目下按品种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4010101-54010109。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科目应按开发项目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40201-540299,并在各二级科目下按开发产品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4020101-54020199……54029901-54029999;在各产品下按税金及附加的种类设置四级科目,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402010101-5402010109。5405其他业务支出,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40501-540599。5501营业费用,本科目应按开发项目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50101-550199,并在各二级科目下按开发产品名称设置三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5010101-55010199……55019901-55019999,在各产品下按营业费用所含费用明细设置四级科目,如销售人员工资、销售人员福利费、业务费、水电费、采暖费、广告宣传费、展览费等,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501010101-5501010199……5501999901-5501999999。5502管理费用,本科目应按部门名称设置二级科目,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50201-550299,在各部门下按管理费用项目设置三级科目,如工资、福利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住房公积金、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其他管理费等,科目编码按需求可为55020101-55020199……55029901-55029999。5503财务费用,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如550301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550302汇兑损失(减汇兑损益)、550303手续费等,进行明细核算。5601营业外支出,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如560101固定资产盘亏、56010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560103债务重组损失、560104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60105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60106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60107非常损失、560108捐赠支出、560109罚款支出等。5701所得税,本科目只有一级科目,不需要进行明细核算。58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科目只有一级科目,不需要进行明细核算。 (一)会计科目表(详见附件:会计科目表) 第一章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第一条设置账簿与开设账户(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账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各公司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1)会计账簿的形式各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各自的业务特征,设置本公司的账簿体系。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对于未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公司,总账采用“三栏式”的订本账,明细账采用“三栏式”的活页账,日记账则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专门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的明细账。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公司,会计账簿为系统自动设置,必须定期打印出来。用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会计、财务经理以及财务总监分别签字或盖章,以防止账页的散失和被抽换,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2)会计账簿的启用启用新的会计账簿时,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启用公司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账簿扉页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账簿起止页数、会计和财务经理以及财务总监的姓名等,并加盖人名章和公章。当会计、财务经理以及财务总监调动工作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以及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二)会计账套的设置会计账套是基于会计电算化进行设置的。在会计电算化软件中,初始化设置是系统使用的基础。初始化设置包括会计科目、外币汇率、结算方式、部门档案、职员档案、客户档案及供应商分类等,而对于不同类型的业务或不同类型的项目而言,可能需要进行不同的初始化设置以及适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因此在同一个会计电算化操作系统中可能需要设置不同的会计账套。应为每一层次的会计账套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对于项目核算人员,仅对其所负责的项目账套具有操作权限,而财务经理、总账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则具有所有会计账套的操作权限等。第二条凭证审核 (一)各单位办理经济活动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二)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怔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三)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四)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第一条编制记账凭证(一)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二)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机。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5、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三)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1、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市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市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市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元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3、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4、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5、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五)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六)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第一条登记账户(一)会计账簿的登记1、对于会计电算化下的会计账簿,不需要专门进行登记,会计对会计凭证进行记账处理后,系统自动登记相应的明细账和总账。2、对于手工记账状态下的会计账簿,应满足以下几条规定:(1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采用记账凭证核算的公司,直接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登记,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各种明细账,要根据记账凭证每天进行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2)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3)账簿中书写的数字和文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4)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当发生需要冲销错误记录、登记减少数、登记余额负数等情况下,可以用红色墨水进行记账;(5)各种账簿页以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现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隔页划线注销,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二)会计账簿的更正如果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允许用涂改、挖补、刮擦、药水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正错误,也不允许重抄,而应当根据情况,按照规定采用划线更正法等进行更正;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首先更正记账凭证,然后再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第一条清查财产为了保证账实相符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清查企业的财产,并与账存数进行核对,看其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并调整账存数。清查时必须做到财产的品名、品种、数量正确无误,正确记录,并将盘存数量与账存数量核对,如有盘盈盘亏的,应认真查明原因,填写盘盈盘亏表,经领导审查批准后,在据以调整,登记入账。如发现残损、变质的应另填写报告单,有领导审查批准后,再作处理,并调整账存数,登记入账。清查的时间:现金应逐日清点查对;银行存款、存货应按月清点查对;固定资产应至少每年清点一次;应收账款、应手票据、有价证券应随时清查,尤其是应收账款,除查明金额外,还应查明久被拖欠的原因和可收回程度(有无呆账、坏账),并向有关管理层汇报,以免造成呆死账。第二条结账为了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在会计账簿记录中已经记录的经济业务,总结有关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不得为编制会计报表而提前结账,更不得先编制会计报表后结账。(一)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在当月所有的凭证均已记账完毕,即可进行结账,结账需要进行一下几个步骤: Ø开始结账,系统自动进行结账;Ø核对账簿,系统自动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部门账、总账与个人往来账、总账与项目账等;Ø系统自动生成当月工作报告;Ø完成结账工作。(二)在手工记账的情况下,结账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Ø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Ø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Ø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在月度余额下划单红线、年度划双红线;Ø以上结账不论单红线还是双红线,都应从金额栏划至余额栏;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并在摘要蓝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写上年结转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第一条编制会计报表(一)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二)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三)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四)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五)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六)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七)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第一章会计核算规范和纪律第一条会计核算规范为使会计核算合法化、高效化、标准化,控制会计行为,会计人员在行使会计核算职权时,应达到下列几个方面的要求(一)账户体系完整,账目清楚(二)会计凭证齐全,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正确,装订整齐,保管完善。(三)账户登记及时,当天账,当天记,当天输入电脑,不拖账,登记时,登记的账户正确,借贷方向正确,金额正确,内容真实,摘要清楚,不错记,不漏记。(四)定期清查实物、款项的实存额,并核对账存额,做到账实相符。(五)定期计算成本和利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正确计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保证会计资料指标口径前后一致,真实、完整。(六)定期清理账户,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表间钩稽关系正确。(七)严格遵守会计制度,正确应用会计原则编制记账凭证,正确使用账户,不发生错编、错用。第二条会计人员在行使会计核算职权时,应严格遵守下列纪律。(一)会计人员不得利用会计技巧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会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账目和凭证、报表;会计人员不得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人员不得接受贿赂,内外勾结,共同舞弊,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人员不得私设账簿,或设几套账簿,包括私设账外的小金库。(二)严禁会计人员接触企业的钱和物;严禁会计人员乱设账户;严禁会计人员不接受或不配合内部审计人员和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相关部门对本企业账务的监督审查;严禁会计人员玩忽职守,违反会计制度和会计纪律。 (三)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第一章会计监督第一条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第二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四)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五)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第三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第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集团公司报告,请求作出处理。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六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今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集团公司报告,请求处理。第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二)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四)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五)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六)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集团公司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第一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第二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条各公司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第四条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第二章会计报告制度本制度所指的会计报告主要指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管理报告包含的内容及具体要求等参见《财务分析制度》。第一节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种类与内容第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它是财务会计工作的最终结果,是会计信息最浓缩的集中体现,也是有关各方获取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来源(本制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个别财务会计报告与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统称为财务会计报告)。第一条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等由集团财经委根据国家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对外工作的需要统一制定。第二条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月度和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本制度将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所有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第三条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第二节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范围第四条凡是集团控股公司所属的所有企业都要按照规定分别编制母公司本身与其子公司合并的财务会计报告。第五条对企业之间互相参股、互相投资、设立子公司等活动的企业,按照投资与被投资关系中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第六条对有合营企业的子公司,也应当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予以合并。第七条对于被代管企业的会计报表,由其代管企业予以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第三节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程序、分析与要求 第一条个别会计报表是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各企业应做好期末各项目数据与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核对工作,当月应入账的款项必须按集团规定要在当月记入,不得自行提前或延后。第二条集团控股公司与各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孙公司间除正常的货款往来外,分别按资金的使用期限都要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这三个科目中进行明细核算,对此类内部往来款项各企业不得自行在除此三个科目外进行核算。第三条应编制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的企业,其一般的编制程序为:(一)编制合并工作底稿;(二)将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个别利润表及个别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三)编制合并抵销分录;(四)计算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额;(五)填列合并会计报表。第四条严格按集团财经委制定的格式、程序、内容进行编报,对报表中的各项目企业不得自行加以增减,保持报表的统一、整洁和规范。第五条编制好的财务会计报告,各企业要对有关报表间的勾稽关系加以审核、分析。确认无误后再行上报。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上报要由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编制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使用电子邮件上报方式的驻外企业,可以先上报,后补寄。第七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具有连续性与可比性,如有重要项目的变动要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列示。第八条对财务会计报告采取纵向与横向的比率分析方法,对变化较大的原因要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在附注中予以列示。第四节报告编制人员及职责第九条各企业应设置专职人员搞好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自行加以更换或由他人替代,保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更换编制人员的,由各企业及时报集团财经委备案。第十条财务会计报告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与事业心,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维护企业与集团的整体利益;(二)按照集团总部的有关规定,严格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上报与使用程序;(三)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报送与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对所属被合并企业的子公司、孙公司在业务上及时进行监督与指导;(四)对编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或人员取得沟通,以达成一致意见;(五)做好各项财务会计资料的收集、分析、审核、解释、存档工作,协助领导制定相应对策,努力为企业投资、筹资服务;(六)负责协助企业做好财务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工作;(七)对外提供使用的财务会计报告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书面登记;(八)承办集团总部交给的其它有关财务报告事项(如企业变更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验资、评估或审计等工商登记资料)。第五节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批、使用第一条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要经过本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的书面同意签批并立案登记。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无任何签批手续的财务会计信息。第二条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各部门需要集团控股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要先由本企业或部门领导签署,说明资料用途、提出书面申请后,再向集团财经委领导签署同意后才能予以提供。第三条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使用,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事一报”的管理制度。第四条财务会计报告要由企业编制人员分类、妥善保管,严守商业秘密。第五条对使用财务会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予以信息反馈。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审计第六条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一律由集团控股公司财经委统一或许可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统一筹划下进行。第七条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资料要及时地报集团财经委存档。第七节对编制人员的考核第八条 对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人员由集团财经委实行每月工作考核制度。其主要考核内容是有关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第一条考核结果由财经委负责与本人直接见面,年终反馈给其所在工作单位,作为对其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二条对考核不合格的财务报告编制人员,由集团财经委建议其所在工作单位及时进行更换。第二章会计工作交接第三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第四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五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第六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派人会同监交。第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第一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二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三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四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责任。第五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集团公司确定。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七条建账的各公司应当依照下述规定管理会计档案。第八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一条各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会计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条各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第四条会计凭证的立卷与归档程序(一)打印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并按对应关系进行整理。(二)将当月整理好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按记账凭证的类型顺序整理,如果凭证数量较多,则分收、付、转装订不同凭证册;如果凭证数量较少,则统一装订凭证册。(三)将当月汇总凭证或收、付、转汇总凭证分别装订在不同类型的凭证册的第1号记账凭证之前(如收字0001、付字0001或转字0001),并分别加具封面,填写凭证所属时间、本月凭证总册数及本册序号、本册凭证连续编号起止号码、会计主管、会计、打印人、装订人。(四)将装订好的账册装入会计专用凭证盒。凭证盒应注明单位、凭证名称、启用日期、册数、凭证号数、财务主管、经办会计。(五)对会计整理的凭证进行稽核检查。(六)将稽核无误的当月凭证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员。(七)将会计移交的上月凭证册放入会计档案专用文件柜保存,并在《会计档案清册》中进行登记。第五条会计账簿的立卷与归档程序 (一)将本年度所有账簿集中整理,包括书面账簿以及打印电子账簿。(二)按账簿类型分别进行编号。(三)完成编号后,按账簿类型进行归档;对活页账应进行页码分册总编,并在每册账启用页后加编科目目录。(四)对会计整理的账簿进行稽核检查。(五)将稽核无误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员。(六)将会计移交的会计账簿放入会计档案专用文件柜保存,并在《会计档案清册》中进行登记。第一条会计报表的立卷与归档程序(一)将系统生成的财务报表以及非系统生成的财务报表分类整理,会计报表和管理报表应独立装订,各公司年度决算报表要与月报、季报分别建档。年度决算报表应同各公司的财务状况说明书、报表编制说明、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上级单位的决算批复一起归档,每年一卷。(二)制作会计报表册封面,封面注明单位名称、报表所属时间、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向外报送的报表应注明报送日期。(三)将装订好的会计报表册放入会计报表专用档案袋中。(四)对会计整理的会计报表进行稽核检查。(五)将稽核无误的会计报表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员。(六)将会计移交的会计报表放入会计档案专用文件柜保存,并在《会计档案清册》中进行登记。第二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程序(一)会计人员定期将会计电算化档案打印出来,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文件,如果打印的文件发生缺损,必须补充打印。打印完成后应在打印文件的页面上签字或盖章。(二)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在打印出来的会计档案上签字盖章。(三)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每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在专门的备份用电脑或专用备份区进行备份。(四)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每周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备份。备份软盘应进行写保护,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移交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第三条会计档案内部移交程序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上必须填列顺序号、类别、案卷号、案卷题名、起止日期、页数、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以及备注等内容),将会计档案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并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并由相关人员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字。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第一条各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第二条会计档案查阅程序(一)外部单位借阅人需开具正式介绍信,具体说明借阅的原因及借阅的内容,并填制《会计档案借阅申请单》;内部借阅人填制《会计档案借阅申请单》。(二)外部单位借阅人提交的《会计档案借阅申请单》由被查阅档案的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内部单位借阅人提交的《会计档案借阅申请单》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三)外部单位借阅人和内部借阅人持经过审批的《会计档案借阅申请单》,到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填写《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其中应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还期等情况登记清楚。查阅完毕,及时归还。(四)档案管理人员核对《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和会计档案的归还情况,确认所借阅资料全部归还且未损坏后,办理注销借阅手续,并将归还的会计档案放回至原位置。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公司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四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二)填列《会计档案销毁审批表》并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和审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第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二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交由集团公司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四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第五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5明细账15年6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日记账25年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8辅助账簿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15银行对账单5年 第一章附则第一条本规范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经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条本规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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