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初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初探本文讲述了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具体阅读下吧。摘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交易方式,在带给人们便捷、丰富的消费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遭受损害的机会,极大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明确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权利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确立市场准入制度和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对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设立处理小额消费争议的简易司法程序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障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2、制度,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意义及立法现状(一)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研究意义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商业交易方法,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原有的市场之外建立了一个独特的无形市场,在消费者、企业
3、、政府之间建立了更多更直接的联系。电子商务以其快捷、方便、高效、成本低、可进行全球性和全天候交易等巨大优势而赢得众多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消费方式,但也对传统商业贸易规则和法律法规构成了强大的冲击。在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下,因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技术化、无纸化(电子化)使消费者更处于不利或弱势地位。根据全国消费者组织近几年的投诉
4、统计,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引发的投诉,这几年在呈100%,甚至200%的幅度增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应对电子商务中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予以探讨,才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循环发展。(二)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立法现状最早指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并担当国际框架制定的领导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消费者政策委员会。1997年3月,OECD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召开的全球市场的入口消费者和电子商务会议上,为达到消费者
5、实际和舒适地利用电子商务所要确立和克服的课题分类,归纳为九点。在1998年的OECD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消费者保护的部长级宣言、关于全球网络中的隐私权保护的部长级宣言、关于电子商务交易的认证的部长级宣言,在1999年12月9日的OECD理事会上,通过了关于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保护的行动指针的OECD理事会劝告。美国电子商务起步早、发展快,相关立法也比较早。2000年,美国两院通过《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从联邦法的高度确定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欧盟使
6、用信息社会服务一词来概括各类电子商务活动。在1997年的《欧洲电子商务提案》中涉及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的内容,但不够具体和完善。欧盟委员会2007年可能批准修订欧盟消费者保护法的计划,以赋予消费者更多权利,促进网络和跨境消费。欧盟消费者保护法修订后将着重协调欧盟27个成员国之间电子商务、国际销售以及旅游业,以赋予消费者更多跨境消费的权利。在我国,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
7、量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内容一般比较简单、散乱,可操作性不强,远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迫切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为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但是尚有不足之处,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现实。已出台《电子签名法》并未直接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明确规定。我国商务部正抓紧制定《消费者网上消费指导意见》,有关产品类电子商务网站服务规范和服务类电子商务网站服务规范也有
8、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