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673150
大小:15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07
《李梦娇速记口诀88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李梦娇《速记口诀88条》32、十八大口诀:两个同步、两个翻番、三个自信、三清反腐、四个意识、四种监督、五位一体、八个坚持两个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翻番: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三个自信: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三清反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四个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四种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五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八个坚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
2、力;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平发展;坚持党的领导31、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常委会职权口诀------“两个解释/监督/撤销/规定/闭会期间四个提名六个决定”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组成和任期(1)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他们都由每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出人选,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
3、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自十届全国人大起,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增设了若干专职委员(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即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
4、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
5、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30、全国人大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是全国最高的权力机关、立
6、法机关 职权 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的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7、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口诀速记】口诀(63)人大职权:“一批一改二审三法四选五决定”口诀(64)宪法三分之二,法律过半数29、物权VS债权【口诀速背】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 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8、利。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债权债券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点拨:物权与债权的区别首先在于这两种权利的性质不同,物权是所有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权是绝对权,世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