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548708
大小:6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0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精神的分析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精神的分析(摘要)法律是正义和公平的化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经济还相对落后;改革开放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然而广大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尚不足,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社会及经济地位相差悬殊,弱者常在交易中受到强者的压制和健害,因此,加强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正确引导消费,恰当规范经营者,便成为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现实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例比比皆是,为此,探究《消法》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消法》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共分五部:第一部分,探究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2、法》的立法基础通过分析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免受人身、财产损害或侵害的法律规范总称,也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对基于消费者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第二部分,通过服务行业经营者自行规定设立“最低消费”限价的案例引导出发对商家设立的“最低消费”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应体现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分析,结合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最低消费”是不平等格式合同,“最低消费”作为商家自行制定的条款对消费者有失公平,是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它同样也是商家牟取暴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另外,由于餐饮服务行业又缺乏自律
3、,相关法规的不健全也是“最低消费”难以消失的重要原因;第三部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成因进行剖析,从消费者弱势地位与经营者强势地位的差异及经营者利己行为严重到低质量的消费结构这三方面入手,表明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第四部分,经营者通晓商品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他们置诚实信用等商业道德而不顾,竞相采取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在价格上竭尽各种欺诈手段,坑害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方面由于经济状况决定着消费结构、使消费者的需求被限定在最狭窄的商品可选择的范围内,被压缩到最低数额限量,消费者自然难有选择,加之,商品与服务技术
4、含量的提高,会增加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与消费的弱势地位,即强势更强、弱势更弱。再者,消费者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已不够真实,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条件是由经营者事先规定的,消费者完全是处于单纯地表示接受合同内容的被动地位。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消费者在生活消费中常受到人身、财产权益损害之所在;第五部分,在论文中对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探析找出问题的原由并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几点建议,对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价值取向上以及法律条文具体的规定中无不体现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的约束,并对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作一浅显地探讨。一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基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免受人身、财产损害或侵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对基于消费者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维护真正的公平交易市场秩序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居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之所以说是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由于消费者的弱势性而决定的.消费者弱势性:指消费者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在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因缺乏有关知识、信息以及人格缺陷、受控制等因素,导致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受偿权、受尊重权
6、、监督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造成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例如:一些档次较高的宾馆、酒店向顾客作出“最低消费”的规定.第一次在某家餐馆预订包房在点菜时,服务员见xxx只点了800元,便说:“这里的最低消费是1000元,她要xxx再点几个菜,否则结帐时将按照1000元计算.”xxx起初并不同意,并告诉服务员,你店“最低消费”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服务员则要求他们让出包房,搬到大厅用餐.为了留住这安静的包房和免得将愉快的就餐变为无休止的争论,xxx只得屈就店房.“最低消费”在现实生中这种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一些高档酒店、咖啡厅、酒吧自行规定最低消费限价,要求客人就餐时必须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对此,
7、不少消费者认为,搞最低消费限价是高档酒店的一致做法,既然大家都这样做,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实际上,酒店自行规定最低消费标准的做法,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相违背的,不仅不合理,而且是违法的。首先,它违背了民法的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1]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是自主自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