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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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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知识性人力资本和劳动价值论的发展:谢德琼陈元刚罗晋川企业管理人员和科技工以及其他非直接生产者的劳动以及这些劳动是否也形成价值的问题。但是,马克思不仅在‘资本论》的其它章节中,而且在《剩余价值理论》和其他有关著作中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都有更贴近实际和更加拓展的论述。马克思考察的劳动,主要不是将劳动的一切职能结合于一身的个体劳动,而主要是社会化的共同劳动或“总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4章中明确说明“随着劳动过程本身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在这里,劳动的不同职能,可以分配给不同的劳动者担任,产品成为总体劳动者协作劳动的产物。凡是参加社会化生产过程的一切成员,不仅是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如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都是生产劳动者。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许多劳动者共同生产一个商品;……劳动者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直接存在的关系,自然是各种各样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工厂小工,同原料的加工毫无直接关系;监督直接进行原料加工的工人的那些监工,就更远一步;工程师又有另一种关系,他们主要只是从事脑力劳动,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动机器。又说:在总体劳动过程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lOCalhOsty]由此可见,马克思把从事经营管理的经理和从事科技工作的工程师等脑力劳动者,也看作是总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参加了商品生产,也就参加了价值的生产。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劳动价值论的丰富内涵不是在其创立之初就能充分认识的,只能等到劳动的具体组织形式充分发展之后,那些原本处于潜在的或萌芽状态的规定性才能被认识。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就必须从分析知识经济劳动这种新的组织形式.人手,揭示出潜含于“抽象”劳动价值论之中的,以前没有充分发展因而没有显露或显露不充分的那些范畴的“规定性”,从而使劳动价值论从抽象到具体,变成有更多规定性的、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 可见,劳动价值论不是一成不变的、僵死的理论。它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中应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将抽象的理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化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在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从社会总体看,劳动的方式以体力劳动为主,从社会看的价值当然主要是体力劳动创造的,这时把“劳动创造价值”理解为主要是体力劳动创造价值是合理的。但随着科技的进步,脑力劳动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以致到知识经济时代,不但一般的脑力劳动。而且以创新为特点的智力型脑力劳动逐渐成为主要劳动形式时,还抱着主要是“体力劳动创造价值”的观念,不但是过时的,而且是错误的。知识经济时代劳动的内涵比之农业经济时代和工业经济时代已有质的变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表现形式当然随之改变,作为反映这一客观事实的劳动价值论自然亦相应发展。但不管有什么样的发展和变化,有一点是不变的,不管哪种形式的劳动都是劳动。因而,劳动创造价值这个本质不会改变。2知识性人力资本的界定及其发展我们当前所处时代,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代已有很大不同,生产劳动的领域已大大扩展,生产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的作用大大增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许多问题还处在抽象分析阶段,因此必须结合经济实践,把研究的问题逐渐具体化,把在抽象分析阶段舍弃的间题放在研究的视野之中。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无比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性劳动的形式也己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已不仅仅是体力的支出,甚至也不再主要是体力的支出,而主要是高级化、复杂化的智力脑力支出。脑力智力劳动包括理论研究型、知识应用型和制度与创新型等。即劳动已主要表现为知识性人力资本的运用。知识性人力资本是指通过长期教育和训练依附于人体体力和智力所具有的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价值总和。如果说普通劳动者所从事的多是社会上已经定型的或已经过多次重复的劳动,那么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高密度人力资本的知识劳动者所从事的则主要是创造性的劳动。知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往往是难以估量的,它的创造性可能因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而呈现不同的杜会经济效益,有些知识型劳动创造了重要价值,其效益却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示出来,有的.则可能更多地体现为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价值。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主要被看成是体力劳动,科技工和知识分子的脑.力劳动被认为不能象一般工人的活劳动那样创造价值,更不能被视为人力资本的运用。与此类似,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只是根据中央的指令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在经济运行中不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企业逐渐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作为总体劳动的一部分,是劳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人力资本运用的重要表现。实际上,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往往是知识性人力资本的运用,不但能够创造价值,而且是能够创造大量价值的非常复杂的劳动。知识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以人的体力和脑力为载体,成为知识性人力资本的重要元素,使活劳动的素质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表现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本质规律的客观存在,知识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高度密集和高度积累,形成知识性的人力资本,大大提升了活劳动创造价值的效能,同时也提高了劳动对象、劳动资料转移价值的效率。3知识性人力资本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特点现在有一些人认为知识技术、经营管理会创造价值,并以“知识价值论”否认和取代“劳动价值论”。比如秦言就认为,“在信息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在传统经济中劳动创造财富即价值,在知识经济中不是(直接)劳动,而是科学技术(知识)创造财富即价值”r}}简言之,劳动不再创造价值,只有知识才创造价值。另一些人的观点认为,只有体力劳动才创造价值,知识技术、经营管理不能创造价值。笔者认为,这两种论断都过于简单化了。强调知识的重要性,但不能抽象地谈论知识,更不能将知识与劳动和人对立起来。必须强调一个事实,知识是人创造的。是人的劳动创造的。知识的实质是“创新”劳动的结晶。所以,知识经济的本质是“创新”,其关键和核心因素是作为创新的主体的人,知识化的.人。“知识价值论”能否说明这一本质和核心呢?首先,“知识价值论”强调物而忽略人,忽视和回避人力要素在知识经济中的核心地位。“知识价值论”认为只有知识创造价值,劳动不创造价值。果真如此,那么,这样的社会是不需要劳动的。只要把知识拿来,它就会自己源源不断地创造出价值,然后把知识创造的价值拿到市场上去交换我们需要的使用价值就行了。这种异想天开的社会当然不可能存在。就算有这样的经济社会,人的经济活动只剩下消费,人的生产活动停止了。这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主体变成了“知识” ,知识本身成为经济的核心和原动力,当然没有了人的地位。在这种经济中,重视人的因素已没有必要。或者理解为人也劳动,但劳动并不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只是作为劳动一个结果的知识,这种劳动,人力要素的核心作用和重要地位在什么地方?与此相反,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由活劳动创造的。人类劳动的产品从其形态分为两类: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作为生产资料的劳动产品,包括知识形态的无形产品,因其是劳动产品,有价值,但其在生产过程中只将自身价值转移至新产品中,并不能创造价值。而一切劳动都只能是.人的活动,没有人参与的“劳动”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劳动价值论强调了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和决定作用。其实,作为劳动者的人才是关键和核心的生产要素这一事实不是在知识经济中才出现的,随着以信息化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性人力资本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本质,知识经济中人的核心地位这一事实仍旧没有改变。其次,知识价值论不能阐明知识经济的本质—创新。知识经济的本质是创新,经济活动中的创新就是在科学技术水平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不断地超越自己和他人。知识是不可能自行创新的,创新活动只能是人的活动,即人的智力劳动。知识价值论认为劳动不创造价值,所谓创新就排除了人的劳动。一个理论是认识主体反映某一客体对象的逻辑体系的知识系统。如果这一系统要称得上“科学”理论,它还必须准确揭示其反映的客体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当然,科学理论也是相对的。随着客体对象本身的不断发展变化,原科学的理论也可能过时,变得不科学。这时需要新的科学理论来取代。这样,一个取代旧理论的“新理论”起码要具备两个条件:已有理论己不能解释客体对象的新现象,即已经“过时”;“新理论”能解释客体对象的新现象。按此标准,以上论述已表明。“知识价值论”不但称不上科学,是否能叫做“理论”也成问题,更谈不上取代“劳动价值论”了。知识经济中知识性人力资本是其核心,创新是其本质。“知识价值论”不但不能解释说明知识经济的本质,且自身逻辑混乱,不成体系;相反,“劳动价值论”正好说明了知识经济的本质,并未过时。但这不等于“劳动价值论”不需要发展,知识经济中劳动的形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此.反映这一变化事实的“劳动价值论”的新的表现形式值得认真研究。知识性人力资本可以分成活劳动化的人力资本(即知识性劳动或智力劳动)与物化人力资本(即物化的知识技术),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特点不能一概而论,与一般活劳动相比,活劳动化的人力资本具有高风险、高效牢、高回报的特点,能创造价值,表现在创新、管理和服务等智力劳动中,活化的人力资本能比一般活劳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物化人力资本则不创造价值,表现在物化劳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中,物化人力资本只能转移自己的价值,而且比一般物化生产资料更能激发活化人力资本创造价值的效率,转移更多的价值到新产品中去。 知识性人力资本是依附于人的劳动能力和智力的资本,它可以大大提高人的劳动能力和效率。人力资本的使用虽然是劳动能力和智力的耗费过程,但人力资本本身却不一定随着劳动耗费而减少,在有此情况下,活劳动化的人力资本具有再生性,在以倍乘作用的效能创造出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的同时,还可能使知识劳动者、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经验更丰富、水平更高,从而不断增加人力资本的积累。而物化的人力资本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只转移自己的价值,以倍乘作用的效能,吸收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激发并扩张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如果按照资本只转移价值而不创造新的价值的逻辑来处理这一间题,显然对知识性人力资本的有效配置也是不利的。4结论综上所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系统化、动态化地认识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关于知识技术和经营管理是否创造价值的争论实际上是人力资本不断积累、丰富、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此,知识技术、经营管理是否创造价值,归根到底是知识性人力资本的运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笔者认为,当知识技术和经营管理融于人力资本成为活化人力资本时,它便可以高效率地创造价值,当知识技术和经营管理融于.人力资本成为物化人力资本时,它便只能高效率地转移自身价值,并激发活化人力资木创造价值的效率。劳动价值论在现阶段尤其在知识经济中的新发展,是值得深人研究的重大课题,不仅能解决一些理论上的难题,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知识经济社会,知识是第一位的,创造知识的“人”是核心,而不是人创造出来的“物”。目前的国际竟争是科技的较量,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竟争。一个国家的知识存量的大小,关键取决于知识性人力资本的人小,而知识性人力资本的大小,一方面表现在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上,另一方面表现在高科技.人才的数量上。因此国家应创造一个有利于知识分子成长的环境。文中的观点包含了这样的政策含义:知识经济中最重要的“劳动”是“创造、创新”性智力劳动,要将知识性人力资本的“创新劳动”的巨大潜在价值释放出来;重视知识经济,归根结底首先是重视“人”,重视知识性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正确处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关系,充分发挥复杂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将全社会引导到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创造知识、尊重知识劳动者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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