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ID:10341399

大小:6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6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_第1页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_第2页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_第3页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_第4页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2、第1...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精神,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所属规划、设计事业单位,可参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施意见执行。  1994年5月3日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

3、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这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正式职工: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各级地方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二、新工资制度的内容和工资构成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科学研究事业单

4、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均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和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分为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工资构成的70%,津贴占30%;差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60%,津贴占40%;自收自支的科研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其津贴在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可比差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适当高一些(为加强宏观控制和保证新工资制度顺利入轨,此次套改中自收自支科研事

5、业单位津贴部分暂按40%安排,以后随着效益的变化,再相应调整)。  三、职务(技术等级)工资的实施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科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套改办法,套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其中:  科学研究人员,执行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卫生、图书、出版、编辑、翻译以及会计、统计、经济等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改革方案”附表四、七、八、

6、九、十)。  2.只评定了专业技术资格而未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资格不与工资挂钩。  3.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套一档,少数特别突出的可高套2档。需高套职务工资的,地方单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报主管部委和人事部审批。  (二)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科研事业单位中无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三)。  2.管理人员在目前未开展职员职务评定工作的情况下,暂按“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员职务工资套改办法进行套改,待职员职务序列实行后,再按评定的职员职

7、务确定工资。  3.管理人员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可按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既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可选择职务工资较高的一种套改。  (三)工人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资)的实施  科研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套改办法,分别套入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和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四)。尚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按人薪发〔199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套改。  四、津贴的实施  津贴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要以考核为基础,与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质量、贡献和效益等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

8、得。  津贴的实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实行总额控制、政策指导、单位自主分配的办法。各科研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津贴的分配形式、标准和发放办法,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国家对各类科研事业单位津贴的实施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津贴  科研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建立科研课题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和研究生导师津贴。但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领取领导职务津贴。  —科研课题津贴。适用于承担科研项目的科技人员。津贴标准,根据科技人员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课题结

9、束或无故延期的,停发科研课题津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