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以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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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以事立案”内容摘要: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管辖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采取的是“以人立案”,这种做法既违背了立法原意,又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新刑诉法实行的无罪推定原则,扩大了当事人的权利,对刑事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不更新执法理念,必然会影响检察职能的行使。为了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职能,用足、用活、用好各种侦查手段,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推行“以事立案”。本文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的。首先介绍“以事立案”的法律依据,主

2、要来自于刑诉法第八十三条、八十六条的规定,从两条规定中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对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既可以“以事立案”又可以“以人立案”。接着,讲“以事立案”的必要性。从迅速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及时运用侦查手段取得犯罪证据的需要;排除干扰的需要;尽快捕捉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制止犯罪危害继续扩大的需要;固定证据、保全证据的需要;克服侦查工作的被动局面的需要这七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三论述“以事立案”的运用。从“以事立案”的条件;“以事立案”的操作程序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四讲“以事立案”的优越性。从“以事

3、立案”能较好地隐蔽侦查意图,有利于秘密侦查;“以事立案”能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有效地避免说情干扰,排除阻力,有利于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以事立案”能及时、充分、正确地运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以事立案”能减小负面效应四个方面进行。最后,讲“以事立案”亟需解决的问题,即更新立案观念;改变传统的做法;改革考核制度。关键词:检察机关自行侦查“以事立案”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管辖的范围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都采用先初查的方法,通过初查不仅要求掌握足够的犯罪事实,而且还要求明确犯罪嫌疑人,二者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决定

4、立案,即“以人立案”。这种做法,既违背了立法原意,又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新刑事诉讼法实行的无罪推定原则,扩大了当事人的权利,对刑事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我们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固步自封,束缚手脚,必然会影响检察职能的行使。为了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用足,用好,用活各种侦查手段,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推行“以事立案”。一、“以事立案”的法律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第八十三条、八十六条分别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

5、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也称事实要件,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具备犯罪构成的要件。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称法律条件。需要追究形式责任是指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由追究刑事责任的

6、必要,并需要启动侦查、起诉或审判程序等。只有同时具备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要件才能够立案,显然法律规定的是“以事立案”。这两条规定中指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就是指的犯罪的事和人根据这些规定人民检察院完全可以和公安机关一样对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既可以“以事立案”又可以“以人立案”。二、“以事立案”的必要性对于已知犯罪行为造成社会危害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一时无法确认或犯罪嫌疑人在逃的,要查清犯罪事实光靠一般调查手段是不行的。检察机关必须“以事立案”,这是因为:(一)、是迅速查明案件事实

7、的需要。要查明案件事实,有时仅一般调查手段是不能达到目的的。如侦查人员为了弄清某些事实,需要鉴定、勘验、检查、搜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但这些强制性的手段,必须要立案后才能使用。要弄清案情,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很重要,只有立案后,我们才可以依法传唤嫌疑人,无故不到还可以拘传,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进行。如检察机关在办理民警潘某非法拘禁案件时,为了迅速查明案件事实,首先决定先找同案犯袁某谈话。本想不打草惊蛇,采用“通知”的方式通知他当晚来检察院谈话,但其爱人是警校的教师,懂得法律,对承办人员说:“我丈夫今天没空,明天

8、有空的话去”。承办人员马上意识到,如果不立即带他到院里,他一串供,同案犯罪嫌疑人将一溜而空,到时不仅不能一网打尽,就是连证实潘某犯罪的证词也没有。所以承办人员坚持要求袁某立即到院谈话,其妻说:“你们凭什么硬要我丈夫现在跟你们去”。由于检察机关对此已“以事立案”了,所以不仅带上了传票,并告知无故不到将予以拘传,其爱人见此情况后,只得让其丈夫当场跟侦查人员走,检察机关顺利查清了案件事实。事后侦查人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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