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工程安全防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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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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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住宅工程安全防护问题及对策研究第一部分研究的目的近年高层住宅中大量因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天井、低窗台、楼梯、上人屋面等临空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而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带来的安全问题被广泛关注;本篇梳理我司高层住宅项目在设计、实施及交付使用阶段暴露出的问题及隐患,在对现行规范条款的解读基础上对高层住宅的防护措施进行相关研究,并提出了适宜的解决方案,在满足建筑立面效果、功能使用及建设投资控制的基础上确保产品安全,规避技术风险。第二部分:高层住宅临空安全防护隐患的特点一、涉及面广:高层住宅临空安全防护问题主要涉及地下室采光井、自行车坡道口至上

2、人屋面,户内阳台、露台、窗台、飘窗至公共部位窗台、楼梯、临空连廊及平台等,几乎涵盖整栋建筑的公共部位及各个套型。二、安全责任风险持续时间长:商品住宅作为产品,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工程从竣工交付开始进入漫长的使用(运行)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产品的设计者和制造者应为其使用者的使用安全负责。如果安全防护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存在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缺陷,意味着相关责任单位进入漫长的技术安全责任风险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难逃其责;且此类安全责任主要风险不会因通过质监等部门的验收而转嫁和终止,所以要特别慎重。一、后果严

3、重:高层住宅往往临空高度较高,阳台、窗台等临空部位往往是高空坠落事故的多发地,一旦不慎坠落,将造成严重伤残甚至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关于高层住宅因临空防护措施设置不规范而引发的高空坠亡惨剧报道的屡见不鲜,并呈上升趋势,应引以为戒。二、交付后整改难度大:因前期设计、施工或材料等方面的缺陷,造成高层住宅相关临空部位安全隐患,在房屋交付业主后欲想更换或整改补救,往往会存在竖向材料运输困难、高空作业困难、涉及拆除修补工作量大、施工过程安全隐患等施工组织问题,同时还需逐户沟通以取得业主的配合,此过程容易引发业主业主对产品质量的质疑,容易产生

4、投诉、纠纷。故应在产品设计、施工过程予以严格把控;第三部分研究的范围一、高层住宅中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天井、低窗台、楼梯、上人屋面等临空防护栏杆的设计技术及管理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常见问题等;第四部分具体内容:一、设计参考依据:当前关于江苏省范围内住宅临空防护措施设计参考依据主要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

5、05)及结构、电气等方面的现行规范和标准;具体分析如下:①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中,《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属于通用设计标准,适用于包括住宅在内的民用建筑,《住宅设计规范》属于专用设计标准,其比《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更加具体严格,住宅临空安全防护设计应执行《住宅设计规范》相关条款;②《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关于住宅临空安全防护设计条款表述基本一致,但以上规范和标准分别发布于2005、2006年,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在住宅临空安全防护设计方面比以上两本规范、标准要求更

6、高,更为具体;③江苏省住宅临空防护措施尚应满足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的相关要求;④以上规范、标准的具体差异将在以下章节中进一步阐述,栏杆的其它性能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综上: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住宅临空安全防护设计的相关条款要求版本更新、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具体,本着“从严”要求的原则,江苏省住宅临空安全防护设计应执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并满足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及结构、电气等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具体设计时应全面掌握相关规范、标准,综合

7、权衡后决定参考标准。二、相关术语、条文理解:1、关于“可踏面”:1.1几本规范对比:①《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②《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条文解释4.8.5。。。可踏面是指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栏杆的防护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③《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条文

8、解释5.8.1。。。距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由此可见:《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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