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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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农经管理ngjinggua聩li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王红娟(兰州商学院)【摘要】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先天性的制度缺陷,表现在委托代理关系的严重失衡.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逐步理顺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的代理关系,强化财务治理,以促使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治理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Corpo

2、rateGovernance)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等内部组织机构实现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等与公

3、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可见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对于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其一,认为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个方面.这种观点一般隐含于作者对财务治理研究的论述之中(李书锋,2001;林活水,林春金,2003;姚晓民,何存花,2002),即他们并不一定同意这种观点.但在实际研究时却持有这种观点.其

4、二,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决定企业财务治理,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但明确指出,财务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它们不能相互涵盖或替代,公司治理研究与应用的宏观性,原则性,模糊性,还远不能适应公司财务可操作性的现实要求,因此.要加强其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可应用性,必须也只能从财务方而人手,将财务治理独立出来(衣龙新,何武强.2003).应该说,后一种观点较正确地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在清楚地认识了这种关系后,还需将其应用于实际的财务治理研究之中.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的完善与否

5、直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进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特征.按照委托代理关系原理,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先天性的制度缺陷: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在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经理层利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国有股权虚置;由于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起到对公司管理层应有的控制作用,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主发起人的国有企业.且大多同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对上市公司

6、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又名义上代表股东,经营者集公司决策权,监督权于一身.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影响下.上市公司还在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等方面深层次的表现出委托代理关系的严重失衡.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着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包括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公众是委托人,公司经理层是代理人(受托进行经营管理),与此同时,股东作为委托人,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代理人(受托鉴证公司经理层的经营业绩).尽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但实际上上述二者之间的委托代理

7、关系被扭曲为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两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力实际掌握在经理层手中,被审计对象变成了实质上的审计委托人,出现了管理当局自己委托他人审计自己的情况.上市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明显的利益捆绑关系,前者成了后者的”衣食父母”.无论从公司治理的理论,还是从其实际来讲,在公司法人治理中加强对控股股东和公司高管的监督己经成为了逻辑的必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规定聘请的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己为证券市场所接受,但实施结果并不尽

8、如人意.其根本原因仍在于委托代理关系的错位.独立董事作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代理人,本应由中小股东(委托人)提名选聘.实际上却是由大股东一手包办.致使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隐性关联交易,直接削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因为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着利益关系,就很难向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决策提出异议,所以未能完全尽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责任.独立董事一方面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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