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ID:10756779

大小:489.50 KB

页数:97页

时间:2018-07-08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_第1页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_第2页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_第3页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_第4页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_第5页
资源描述: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手册(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编)2017年5月-37-目录Ⅰ.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范围、条件与数量3Ⅱ.“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与验收工作程序4Ⅲ.“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工作方案7Ⅳ.“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10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本底资料编制说明27Ⅵ.“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方案33附件:1.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表502.“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计划报告表693.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预验收报告书734.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申请书82-37-Ⅰ.申

2、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范围、条件与数量一、申报范围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的城区,地级市,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级市(含县)等六类城市。二、申报条件(一)近三年未发生过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二)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机构;(三)已开展质量强(兴)市活动且成效显著;(四)不断提升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市建设和政府服务等宏观质量水平,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较高。三、申报数量2017年度全国各个省(区、市)结合城市质量发展状况和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性等,可向质检总局推荐3个以内城市。-37-Ⅱ.“全国质量

3、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与验收工作程序一、申请创建工作1.动员部署。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部署、宣传和动员工作。2.组织申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组织申报城市政府自愿填写《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表》。申报城市要积极向本市人大、政协汇报创建活动的安排和设想,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监督和指导。经城市社会公示后,申报城市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递交《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表》等资料(包括纸质材料6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应提供全套材料全文的word版文件和盖章后

4、的电子扫描文件)。3.初步审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认真核实申报城市提交的《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申报城市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向本地区省(市、区)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4.推荐上报。省(市、区)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或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初步审查情况形成推荐意见。在当年质检总局《通知》规定的时限之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名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37-申报表》(附1)等资料(包括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应提供全套材料全文的word版文件和盖章后

5、的电子扫描文件)送质检总局。5.申述论证。质检总局根据各省(市、区)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推荐意见,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论证,结合城市申述论证情况,形成申述论证报告并报送质检总局。6.同意创建。质检总局根据申述论证的结果,同意符合要求的城市开展创建活动并加强指导。二、提交创建计划1.分析质量状况。地方质检两局要推动和指导创建城市进一步明确质量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客观把握城市发展质量的状况,深入了解市民对城市质量的满意程度等,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创建计划。2.上报创建计划。城市要在获得同意

6、开展创建活动的3个月内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填写《“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计划报告表》(附2),并以城市政府名义送质检总局。三、申请验收工作1.开展创建。地方质检两局要积极推动和指导城市完成有关创建工作。2.城市自查。城市应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37-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方案》的要求,委托本地统计调查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并编制报告上报城市政府。3.预验收。创建城市自查需达到800分以上后,向本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预验收。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或省级人民政府

7、)结合实际,参照总局验收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创建城市的预验收工作,并在城市和本省媒体上公示预验收结果,预验收应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向城市进行反馈。预验收结束后应形成预验收意见并提交《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预验收报告书》(附3)。4.申请验收。完成自查、通过预验收的城市应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工作方案》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本底资料编制说明》的要求,完成本底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向质检总局正式提交《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申请书》(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