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整治办〔2008〕3号)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ID:9982408

大小:57.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19

(食品整治办〔2008〕3号)_第1页
(食品整治办〔2008〕3号)_第2页
(食品整治办〔2008〕3号)_第3页
(食品整治办〔2008〕3号)_第4页
资源描述:

《(食品整治办〔2008〕3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6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食品中

2、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联系人:卫生部监督局黄高平、谢立伟  联系电话:010-68792040、010-68792821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为配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开展,有针对性地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对食品添加剂超量

3、、超范围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特提出部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当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增补相关信息,适时予以通报。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一、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  二、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  三、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

4、食品管理物质的;  四、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附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表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序号名称主要成分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可能的主要作用检测方法1吊白块次硫酸钠甲醛腐竹、粉丝、面粉、竹笋增白、保鲜、增加口感、防腐GB/T21126-

5、2007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159号)附件2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2苏丹红苏丹红I辣椒粉着色GB/T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3王金黄、块黄碱性橙II腐皮着色 4蛋白精、三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虚高蛋白含量GB/T22388-2008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22400-2008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5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增筋 6硫氰酸钠 乳及乳制品保鲜 7玫瑰红B罗丹

6、明B调味品着色 8美术绿铅铬绿茶叶着色 9碱性嫩黄 豆制品着色 10酸性橙 卤制熟食着色 11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改善外观和质地SC/T3025-2006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12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改善外观和质地 13一氧化碳 水产品改善色泽 14硫化钠 味精  15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漂白、防腐 16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着色 17罂粟壳 火锅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09年第61号),《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国质检执[2002

7、]183号)已于2009年6月15日废止。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已被卫生部列为非食用物质,详见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