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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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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泛鑫保险代理诈骗案开审跑路老板陈怡否认诈骗终判死缓泛鑫保险代理诈骗案开审跑路老板陈怡否认诈骗终判死缓 7月10日,原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泛鑫)实际控制人陈怡、原泛鑫保险顾问江杰集资诈骗案于上午9点半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金额达13亿余元。陈怡对起诉书陈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集资诈骗罪的罪名不认可,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 被骗投资人达4400人 昨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怡案,同案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原泛鑫保险顾问江杰。此次庭审中,泛鑫案件涉及的集资诈骗细节浮出水面。 检
2、察机关指控称,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陈怡、江杰先后以泛鑫保险、浙江永力、中海盛邦的名义,代理昆仑健康沪、浙分公司,幸福人寿沪、浙分公司等公司的保险产品。通过将20年期寿险产品虚构成年收益10%左右的1至3年期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得的资金以返还保险公司手续费的方式套现。 业内认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庞氏骗局”,泛鑫保险通过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通过分期缴纳变一次性缴纳、高额佣金、佣金再投保等手段,形成连环套,迅速做大保费规模,套取保险公司资金。 据了解,陈怡、江杰在沪、浙两地招聘了400多名保险代理人,由代理人或通过银行员工在江、浙
3、、沪等地向4400多人推销虚假保险理财产品计人民币13亿余元,并套取资金10亿余元。截至案发,造成实际损失8亿余元。 据媒体报道,陈怡手下有一群“黑丝袜高跟鞋”的美女业务员,她们“穿着超短裙见客户,件均保费都在几十万元甚至百万元,业务超好”。 2013年7月28日,陈怡、江杰在将近五千万元港币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余欧元等现金和首饰、奢侈品等财物潜逃境外。8月19日,逃往斐济的陈怡被抓获。 陈怡否认自己诈骗 检察机关认为,陈怡、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
4、,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助理告诉新京报记者,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此,被告人陈怡对犯罪的事实过程没有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不是诈骗,是职务侵占。前述法律人士称,职务侵占的最高量刑是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长线短做”的营销模式,陈怡认为并非蓄意诈骗,而是希望通过引进风投、上市等方式补上资金“漏洞”。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如果保险公司产品合法,但是代理公司在代理过程中“虚假改造”了产品,不是保险公司却做了保险公司的事,就属于诈骗了。
5、 昨日,记者联系上两家此前与泛鑫有合作的保险公司,他们表示对此案件不清楚,以法院的审理或是监管部门口径为主。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怡、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虽有区别,但尚不足以区分主从犯,综合到案后各自的认罪态度、犯罪数额,可在裁量刑罚时予以体现。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支持。陈怡、江杰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采信。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怡
6、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江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亿余元,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等依法处置后予以发还,相关数额折抵上述违法所得。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陈怡、江杰未当庭提起上诉。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
7、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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