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

ID:9786659

大小:3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09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_第1页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_第2页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_第3页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XX县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 X办发[2009]3号2009年1月14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和纠正侵害国有资产及其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凤台县行政区域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

2、的查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包括国有土地),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企业其他国有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四

3、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经营者、占有者、出资者、管理者及其他相关责任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或者失职、渎职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包括财产权利被侵占或转移、财产的毁损或灭失及所有者权益的损失。  第五条 凤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资办)主管全县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财政、审计、监察、工商、税务、公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国有资产占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国资办开展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国有资产流失

4、事项,受法律保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国有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发现该行为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及时向国资办通报有关情况。  第七条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依法制止和挽回国有资产流失;  (二)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三)不侵犯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其他所有者的合 法权益;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国有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国资办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通报之日起1O日

5、内立案,并予以调查:  (一)在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授意资产评估机构故意压低评估价值,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二)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时,超越权限,擅自处置或非法交易,将国有资产产权低价出让或无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三)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时,违反规定,低价发包、出租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四)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不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不及时足额收缴资产经营收益和上缴核定的资产占用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五)在

6、处置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时,违反规定,低价或者无偿转让给非国有单位或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六)在企业改制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过程中,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出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七)在行使国有股权时,不按规定委派产权代表或其委派的产权代表未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与他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或对损害国家所有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八)在企业破产、兼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量化到集体、个人头上,或组织、参与私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九)未

7、经财产占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将国有资产截留或转移,使该部分资产失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在财务管理中,违反财务制度,非法侵占国家财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一)在行使企业经营权时,不受所有者约束,滥用经营权,侵占国家所有者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二)在企业联营过程中,将产品转移给非国有企业或个人,转移经营利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三)违反规定,用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四)在项目投资上违反投资决策程序和报批手续,

8、造成决策失误,或投资后失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五)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款项,或者对到期应收的款项不采取有效措施收取,,以及没有合同约定,擅自为他人代垫款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六)泄露本企业商业、技术秘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七)国有资产投资主体非法干预其投资企业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八)国有企业违反有关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或委托、出资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十九)其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