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具体策略与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具体策略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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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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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具体策略与方法新税法下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与方法主要如下:    一、新税法下选择有利的组织形式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  新所得税法统一以法人为纳税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缴纳所得税,而子公司因为是独立法人则需要单独申报纳税。如果预计组建的公司在初期阶段处于亏损状态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以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二)公司制与合伙制的选择  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一般包括公司制和合伙制(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两种。我国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实行差别税

2、制。新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其业主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只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公司制企业的营业利润在分配之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的形式在分配给投资者时,投资者又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可见投资者能通过该项规定获得节税利润。投资者应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因素,确定是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    二、运用会计核算进行纳税筹划  在新税法下,利用会计核算中的不同处理方面进行纳税筹划仍然可行。有些纳税筹划方法虽然不能减少企业的纳税总额,但能将纳税时间递延到下

3、一年或未来几年。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纳税时间的递延也会给企业带来收益。下面的几种纳税筹划方法就属此类。  (一)利用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的产品销售结算方式有很多类型,不同结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不同。例如,预收货款方式是指购买方在货物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不确认收入,而是在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又比如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委托方在发出货物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是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总之,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条件,企

4、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企业应重点关注临近年终时发生的销售业务,因为这类业务最容易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筹划。  (二)利用坏账准备的提取进行纳税筹划  对坏账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是会计制度“八大减值准备”中惟一一个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以一定条件和标准列支的特殊项目。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以下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上的区别: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应收款项也应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

5、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会计实务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而税法则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仅限纳税人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也就是说,税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较会计规定多出一个应收票据的金额,少了一个其他应收

6、款的金额。企业可以通过控制结算方式,多增加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金额,减少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金额以达到多计提坏账准备,递延纳税的目的。  (三)利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应用,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确认发出存货的成本。新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用任意一

7、种计价方法。不同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会对企业的成本、利润总额产生不同的影响,应交纳所得税款的多少也会有所不同。  纳税人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关键在于判断本企业所购主要材料的价格趋势。当能够预计存货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时,企业应该采用加权平均法。因为加权平均法对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后的平均价格进行核算,发出存货总成本中包括后期进货的部分成本,数额较高,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降低,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就会减少,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当预计存货价格呈下降趋势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较为有利。因为采用此方法期末存货成本较低,相应发出

8、存货总成本较高,也可以达到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但就总体而言,物价总水平一般是呈上涨趋势或基本持平,因而对一般的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较为稳妥。对一些技术更新快,供给不断增加的材料,价格可能呈下降趋势,就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可避免因材料成本的变动,引起应缴纳所得税额的波动,从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使用的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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