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法实务》课件项目七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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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9.担保法律制度与实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金融证券法律制度与实务市场竞争法律制度与实务1.10.经济纠纷解决的法律制度与实务2.3.4.5.经济法认知中小企业法律制度与实务公司法律制度与实务破产法律制度与实务合同法律制度与实务目录content

1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单元一工业产权法概述单元二专利法单元三商标法项目七

2【项目案例引导】2004年2月,某市制药厂研制出两种人用抗菌药,分别以“宝泉”和“无敌”为商标。制药厂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两种药品虽然疗效不错,但却少为人知,造成了药品大量积压。为了扭亏为盈,制药厂决定转让这两个商标,几经周折,2013年3月制药厂与某药品开发公司签订了“宝泉”和“无敌”抗菌药商标转让的两份合同。2011年4月,药品开发公司依照两份商标转让合同的规定,付清了商标转让费,随即开始使用“宝泉”和“无敌”商标。思考:(1)什么是商标?“宝泉”和“无敌”能否作为商标名称?(2)“宝泉”和“无敌”商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工业产权法概述1

41工业产权法概述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及特征从狭义的角度讲,工业产权是指受工业产权法调整而形成的独占使用权,它是一种与工商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精神财富的专有权,属于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从广义的角度讲,工业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规定的工业产权的范围,即保护对象,它在原则上为所有缔约国所承认。但是,不同的国家,从各自国家的具体国情出发,又有不同的保护范围或对象,我国所称的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工业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一)地域性(二)独占性(三)时间性(四)授权性

51工业产权法概述二、工业产权法的概念工业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申请、取得、保护、使用和转让工业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迄今为止,我国已相继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它们构成了我国比较健全和完整的调整工业产权的法律制度。

6专利法2

72专利法一、专利的概念专利一词,通常有三种含义:(1)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机关申请,经审查批准授予该项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这是专利的最基本的含义。(2)专利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技术,即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3)专利是指专利文献,其重要部分为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说明书。

82专利法二、专利法的概念专利法属于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它是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所有权,调整在利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专利法》立法的宗旨,就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有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它的任务是调整发明创造者、发明创造者的所有者和发明创造使用者这三者的关系,保护三者的合法权益。

92专利法三、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一)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2.发明人、设计人3.共同发明人、设计人4.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二)专利权的客体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

102专利法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创造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些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两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前者是指专利申请文书的写法和格式,后者是指发明创造本身的状况。在这里,将着重讨论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似。

112专利法五、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主要是因为它不能直接用于产业,因而不具备发明所必须具备的特征。(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这是因为它们不是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不具备直接用于产业的性质,也不属于发明的范畴。如速记法、速算法、比赛规则等。(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这是因为我国鼓励有利于征服各种疾病的科学研究,不允许对医学研究成果进行垄断。如针灸方法等。(4)动物和植物品种。它们不是人的创造物,因而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但是,这两种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这类物质与国家的国防密切相关,所以不能申请专利。

122专利法六、专利的申请和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一)专利的申请1.专利申请的原则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书面原则。(2)一项发明一件专利申请原则。(3)申请优先原则。(4)优先权原则。2.专利申请应提交的文件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32专利法六、专利的申请和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二)专利申请的审查世界各国实行的专利审批制度有以下三种形式:(1)登记审查制度,也称形式制。(2)实质审查制度。(3)延迟审查制度。(三)专利申请的批准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是指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142专利法七、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专利权人的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2)转让权。(3)许可权。(4)标记权。(5)排除侵犯权。(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二)专利权人的义务(1)实施专利的义务。(2)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3)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后,作为专利权人的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报酬奖励的义务。

152专利法八、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一)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时间效力。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期计算(二)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就是专利权的失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终止有以下两种情况:(1)期限届满终止,这称为正常终止;(2)期限届满前终止,这称为提前终止,其条件是: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的,或者是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162专利法八、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三)专利权的无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并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172专利法九、专利的实施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他们在中国境内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的全部实践活动。专利的实施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专利权人实施(二)许可他人实施(三)依国家需要指定实施(四)强制许可实施

182专利法十、专利代理(一)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二)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192专利法十、专利代理(三)专利代理机构承办的事务(1)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它包括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人、专利权人提供有关专利申请、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济效益、专利文献知识等各方面的知识或者意见,也包括为其他可能介入的当事人、异议人、专利诉讼参与人等提供咨询;(2)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3)办理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4)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5)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6)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202专利法十一、专利权的保护(一)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这种违法行为有三种情况:一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二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提供和持有仿制或假冒他人专利;三是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12专利法十一、专利权的保护(二)违反《专利法》的法律责任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1)违反《专利法》关于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规定,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专利局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3)假冒专利罪。

22商标法3

233商标法(一)商标的概念及特征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商标具有下列特征:(1)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它与商品和商业服务有密切的联系,是用在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特定标记。(2)商标可以在长期的商品交易中产生信誉,反映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商品的购买者和服务对象提供特殊的信息。(3)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商业服务者的标记。一、商标法概述

243商标法(二)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法是调整在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标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二是调整因注册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和商标争议而发生的关系;三是调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中的关系。一、商标法概述

253商标法(一)商标注册的概念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商标注册的条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2.商标构成要件(三)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1.申请商标注册的原则2.商标注册的审查3.商标注册的核准二、商标注册

263商标法(一)注册商标的期限和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是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的持续期间。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时间性,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续展,指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时,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经过一定的法定手续延长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是指商标专有权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依照法定程序,按照一定的条件,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合同转让,这是注册商标转让的主要形式;二是自然人因死亡,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由其继承人接受继承,从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生转移。三、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273商标法(三)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三、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283商标法(一)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指商标管理机关对注册商标依法实施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字、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四、商标使用管理

293商标法(二)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未注册商标的管理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未注册的商标实施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1)冒充注册商标的;(2)违反《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3)违反《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的。(三)对商标印制管理根据《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标印制工作必须由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核定允许承揽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承担,严禁无照或超越经营范围承揽商标印制业务。四、商标使用管理

303商标法(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概念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使用权,未经其许可,任何人都不准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侵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采取保护措施。既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保护,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13商标法(二)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凡是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商标侵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32感谢聆听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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