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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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根据**工作部署,结合我县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和食品安全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码”(一个批次产品有唯一的追溯码)为总体思路,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运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县食品安全状况的稳步提升。二、工作原则(一)坚持

1“四个最严”。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坚持食品安全“五主”责任体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追溯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管理职责,运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二)坚持全程覆盖。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应确保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并全面覆盖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酒、调味品、食盐以及地产特色食品等。(三)坚持规范先行。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明确规定纳入追溯范围的食品种类、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各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职责、追溯机制和标准等,为有力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坚持多元共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建立产品追溯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源头(包括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环节提供有效准出凭证,督促食品加工企业在采购食用农产品原料时查验有效准出凭证;督促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对进入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查验有效准出凭证,把好准入关;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追溯信息的社会应用,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实行市场倒逼,推进全行业改进和完善追溯体系。三、工作任务(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标准规范

2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流程的“五统一”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的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统一追溯信息的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交换标准。加快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现有追溯平台升级改造,实现追溯信息数据标准应至少包括产地、生产经营(种植养殖)主体资格、生产(收割捕捞)日期、检验检测等四大类要素,接口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应明确其他追溯平台接入省级相关部门平台并开展数据交换需遵循的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通过访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或者手机下载APP扫追溯码的方式,可以获知该追溯码对应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经营者、生产日期、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二)严格按照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要求做好对接工作省级平台的主要定位为覆盖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并贯穿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出入境、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的追溯管理信息化平台。平台拟包括四大功能模块,一是企业主体管理功能,二是政府部门监管功能,三是公众查询反馈功能,四是数据汇聚管理分析功能。政府部门、企业、协会等现有追溯平台要与省级对应部门联通对接,实现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粮食、商务、质监、工商、林业、卫计等部门相关追溯数据的统一汇聚,对已经自建有追溯平台的企业开放数据接口,实现企业追溯数据的上传和管理。该平台通过对各环节各主体产生的追溯信息进行及时汇聚、核对、清洗、关联、分析等处理,实现追溯信息的上下游关联,打造全程追溯数据链条,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研判和预警,从而构建起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面、准确、完整、规范的统一技术支撑平台。(三)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

3要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标准,加大对市场的改造建设力度,打造符合农产品追溯要求的规范化批发市场。一是要建设完善市场的“一进口一出口”。要在批发市场内分别设置入场区、待检区、交易区、贮存区、出货区等专门区域;对市场主入口进行规范改造,建设统一专用的进货车辆通道,设置门岗门禁,严把农产品的准入关和检测关,杜绝农产品从非正规渠道进入和流出市场,确保进场和离场的农产品全面纳入追溯管理范围,实现“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要在市场内构建追溯码的读取、识别、赋写、流转等工作机制,配备所需的电子读写设备和载体。二是提升市场检验检测能力。要在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室,并配备所需的检测人员、设备、试剂和其他配套设施等。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强化准出和准入的有效衔接。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用农产品中,市场主办方对不具备检测报告的要进行批批检测,对能提供检测报告的还要按照当天交易批次的一定比例(建议不少于10%)进行抽检,确保进入批发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推行“共建共治共享”的追溯体系管理运营模式

4一是要建立以“源头赋码、过程记录”为核心的食品追溯管理责任体系。打造各方共同参与、共创价值、共享成果的良性机制。农业、林业、经信、粮食、市场监管、卫计等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源头赋码”的工作原则,督促种植、养殖、加工生产、进口总代、一级批发、原粮购销等源头和上游环节严格按照“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地方标准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统一赋追溯码;有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传等工作。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集中屠宰厂(场)等),原粮、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批发经营者(包括食品进口商、食品批发销售者、兼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贮存运输服务企业等),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包括大型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大型以上餐馆、提供500人以上就餐服务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应当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政府部门按照指定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对本部门已建成在用的各自追溯平台进行适当改造升级,并向省级对应部门推送本职能监管环节的追溯信息,实现双向数据交换。消费者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采取手机扫追溯码、上网查询等方式,了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要踊跃投诉举报、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发挥数据驱动作用,创新追溯平台运营模式。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注入运营资金、制定激励政策,引入有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第三方完成平台互联、数据汇聚、数据管理、应用培训、平台推广、应用开发等工作。要充分发挥数据价值驱动的作用,调动第三方运营商的积极性,通过构建追溯信息链条,开展数据分析挖掘,服务于政府部门监管召回和消费者查询互动等要求,营造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共赢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县食品追溯体系健康、高效、可持续运行。四、责任分工(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规范,牵头做好县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负责县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做好与省局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对接及数据推送工作。3.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主体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4.根据省、市局激励政策,结合县实际出台我县激励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55.配合省、市质监局组织实施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地方标准宣贯,明确追溯编码的编码结构和载体。6.配合做好商品条码信息库与省级追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7.提供法人基础数据库数据调用接口,做好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与市、县级追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8.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提供现有的市场主体信息数据。9.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负责提供食盐的相关追溯信息。10.实施激励食盐生产经营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二)县财政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根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需要,负责统筹所需建设项目资金。(三)县农业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1.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源头环节准出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时赋有追溯码,统一产地准出凭证格式。2.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环节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做好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推送。3.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初级加工和畜禽屠宰等环节的有关主体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4.出台激励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初级加工和畜禽屠宰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5.健全并落实食用水产品源头环节准出制度,确保食用水产品产地准出时赋有追溯码,统一产地准出凭证格式。

66.做好食用水产品养殖环节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的升级建设、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做好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推送。7.对食用水产品养殖、初级加工等环节的有关主体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8.出台激励食用水产品养殖、初级加工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四)县经信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组织对县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实现“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五)县粮食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1.负责粮食部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做好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推送。2.对原粮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销售环节的有关主体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3.出台激励原粮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销售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六)县林业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1.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负责提供食用林产品的相关追溯信息。2.出台激励食用林产品种植、初级加工等环节的有关主体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七)县卫计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1.根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负责提供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消毒的相关追溯信息。2.出台激励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追溯工作的政策。(八)县政府法制办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7负责县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初审工作。五、推进进度(一)2017年12月:跟踪《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出台情况。启动试点工作,实现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可追溯。具体工作内容:1.跟踪省、市相关激励扶持政策的出台情况,县直各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追溯工作(包括源头赋码和上传追溯信息等)的相关激励扶持政策。2.跟踪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依照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的地方标准、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技术标准,启动县级各相关部门平台改造升级,主动对接省级平台。3.依照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技术规范,督促企业完善商品条码和法人主体的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对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现有追溯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汇聚。(二)202*年全年: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全面推进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的“一品一码”追溯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完成对全县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进口一出口”标准化建设改造,实现全县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把该体系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年度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统筹各方资源,有序推动建设工作。

8(二)落实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本地区“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会同经信、卫计、农业、林业、粮食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协作机制;上述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分解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共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建设有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落实项目经费。县政府把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1.县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改造升级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费用。包括:(1)平台改造升级建设及日常维护所需费用。(2)平台管理运营费用,包括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现有追溯平台的改造对接、数据汇聚、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应用培训、平台推广、应用开发,以及与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开展数据交换等费用。具体资金预算安排以项目立项批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金额为准。2.各相关部门现有追溯平台改造建设及相关设备配备费用。各相关政府部门对其当前在用的追溯平台进行改造升级(或新建平台),以及配套相关追溯设备,以实现能够按要求向省级对应部门推送相关追溯信息。具体费用由各建设部门提出预算。

9(四)加强培训宣传。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运行维护人员为对象,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动员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产品按要求赋码并上传追溯信息,提高相关软硬件的应用管理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通过门户网站、移动终端APP自助查询食品可追溯信息,积极维权,明白放心消费。通过发布追溯管理先进单位名单等,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品牌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五)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将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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