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246719
大小:31.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2-08
《宁波市卫生系统防台风灾害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宁波市卫生系统防台风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台风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地卫生系统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国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
2、援应急预案》、《宁波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1.3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应于我市范围内由于台风所造成人员伤亡的医疗急救、灾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可能由此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卫生系统各单位自身防台风工作。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控,处置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1.5 台风分级根据宁波市政府印发《宁波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2 组织指挥体
3、系和职责宁波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卫生系统的防台风工作。根据灾情及疫情控制需要,可设立监测与疫情处理、医疗救治、新闻宣传、社区防控、检查督导、物资保障等专业组。监测与疫情处理组由疾控处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中医处牵头,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社区防控组由基妇处和局爱卫办牵头,检查督导组由卫监处和监察室牵头,物资保障组由规财处牵头。市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承担市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承
4、担技术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照市卫生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组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3 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3.1.1 监测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3.1.2 监测内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台风引发灾情和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和分析台风影响的范围、程度及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带来的直接和潜在危害,做好预测预警和救灾防病准备工作;实施救灾防
5、病紧急时期的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严密监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态势,强化对传染病、群体性疾病和各种中毒的监测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派出专人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灾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建立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县、乡(镇)、村三级监测点,及时掌握准确的疫情信息,分析其发展趋势,使灾区的防病措施建立在准确、完整的基础上。3.2 预警3.2.1 预警发布预警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政府防台办的通知及时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
6、发布预警,部署防台工作。3.2.2 变更与解除当有关情况证明台风灾害及其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增强、降低或消失时,领导小组可根据省、市政府防台办的通知,对原发布的预警信息予以变更(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3.3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台风灾情及由此引发的疫情,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防台风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3.3.1 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执业医生、乡镇(街道
7、)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居委会)公共卫生联络员、疾病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2)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相关信息。3.3.2 报告内容和要求根据不同灾情和有关部门认定的灾情程度,由灾害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救灾防病信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台风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范围、受灾人口数、伤亡人数、年龄、性别、职业分布、发生原因、采取措施、现况及趋势等;卫生服务能力受损情况;灾区卫生需求和资
8、源需求情况;受灾引起的疾病情况;当地救灾防病服务能力;食品供应、供水情况等,具体参见《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并根据灾情的发展做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3.3.3 报告时限和程序(1)责任报告人和报告单位发现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疫情应立即向所在地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级医疗机构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抄告所在地疾控机构。(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