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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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的历史重任。深入推进以广大农村为主战场的扶贫开发,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云南省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创造了具有云南特点的扶贫开发模式,

2、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到2011年底,全省还有农村贫困人口1014万人,居全国第二。国定扶贫重点县73个、省定重点县7个,四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县85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扶贫开发任务十分繁重。农村扶贫开发仍将是我省长期的历史任务。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发〔2012〕3号)、《中共云南省委-1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

3、贫责任制度的意见》(云发〔2007〕8号)等政策措施,黑龙江、广西、湖北、重庆、广东、陕西、甘肃等省、市、区已经制定专门的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我省作为全国贫困范围最广、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有必要在总结多年扶贫开发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省扶贫立法的成果,制定我省的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二、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过程《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一档项目。根据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省扶贫办起草的《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后,省法制办及时发送16个

4、州(市)人民政府、部分县级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了意见,召开了部门征求意见会,到文山、临沧进行了立法调研。在此基础上,省法制办、省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文稿进行多次研究和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条例(草案)》。三、拟设定的主要制度(一)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根据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条例(草案)》明确了农村扶贫开发的内涵,强调了扶贫开发的工作方针和遵循的原则以及扶贫开发的责任和工作机制。一是明确了政府的扶贫责任。《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15-县级以上人民

5、政府应当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目标任务,并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二是强化了扶贫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内的县和其他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当设立扶贫开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与扶贫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三是规定了行业扶贫责任。《条例(草案)》规定:相关行业扶贫部门应当结合工作职责,把

6、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等内容纳入行业规划,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资金、项目、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四是明确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导向和定点挂钩扶贫的责任。《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第四条至第七条)(二)关于扶贫开发对象和范围确定具体的扶贫开发对象和范围是扶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条例(草案)》规定:-15-农村扶贫开发对象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

7、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贫困的少数民族、妇女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本省农村扶贫开发的范围主要包括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贫困乡(镇)、贫困村。本省农村扶贫开发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第十二条)(三)关于扶贫开发的保障措施制度保障和政策扶持,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条例(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创新规定:一是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保障。针对我省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的实

8、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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