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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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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XX市XX区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布改革之后保留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整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搜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区党政机关公农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径》、《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唉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XX市XX根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哞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㈣。第二条根据《实施方案》,全匪区党政机关公
2、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ㄣ,一般性公务用车全部取消,因工作杩需要所保留车辆主要为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参加全区首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跖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及蓉相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和规范工资管理咚的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均适姬用本办法。第三条各单位负责本码单位车辆的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管礻理、专项使用,规范审批、厉行节约苗5/5”的原则制定完善各项车辆使用管铵理制度。第四条机要通信车辆。渐按照《实施方案》,机要通信车辆,亵用于满足各单位之间的
3、机要通信及文弧件传递。第五条应急车辆。按照《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瞳全区保留一定数量的应急车辆,统筹拢调度、合理使用,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兄处置、紧急事项的办理、中央、市、髋区重大活动和会议的保障、限行限号车辆临时替代以及其他不宜采取社会吱化出行方式保障的工作任务等,保障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处理檫紧急突发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办理中央、市级和区级交办的紧急、保密、时限性强,且使用社会车辆难踹以实施保障的公务事件;参加市、椰区重要场所的重大活动,参加与之相
4、康关的各类应急保障专项任务;参加燮临时通知的中央、国家部委、市级以泣及区级领导召集的紧急会议、调研、铥外事接待等紧急公务事项;财务人黠员赴银行办理现金业务等涉及财务安纠全的公务活动;5/5其他不便于采用社会化出行方式保障,或在不具备社会铭化出行保障条件的地区参加的公务活冕动。第六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虔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其他车辆仅限于保障特定公务需要,严禁挪作一般х公务出行使用。第七条各单位应凉当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鳔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咝手续,建立车辆使用申请、审核、审鳎批的管理
5、机制。第八条实行保留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健全各项ぜ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车辆管理蓣部门要建立完整的车辆运行管理台账肤,如实记录车辆使用人、审批人、出讯行时间、目的地、行驶里程等信息,骞形成车辆使用管理档案备查,做到用鳊车登记、有车有账、凭单出车、一车诠一档。车辆驾驶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车走辆管理使用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目学的地行使,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蝇,确保行车安全。第九条严格落页实中央、市、区要求,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郏何方式换用、借用、
6、占用下属单位或江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砘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煞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狲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搪5/5;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瞄;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貉用乘坐公务用车。第十条区纪检委、审计局应加强对车辆使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车k辆使用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履行监续督检查职责,畅通干部职工监督举报陧渠道,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趵查情况报纪委和审计局。第十一条麂各单位应当加强保留车
7、辆管理,严拭格执行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对驺于违反公务用车纪律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监督管理悍部门严肃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姒车辆的;以虚假理由使用车辆的;擅自变更、增加车辆行使目的地,捎邪办其他事项的;违规使用车辆办理个人事项的;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馈形。违反上述情形使用车辆的,由街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党内违规违褒纪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车辆使用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啸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第十碚二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依5/5据本办法制定车辆使用具体管理制度愦
8、,明确各类车辆使用范围、审批程序酾、监督机制等,并报区公务用车制度蚪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十三泌条本办法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芯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郏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壕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相关具体问题由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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