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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5
《试析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与反思__经济法论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析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与反思内容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古老的制度,其存在的合理性似乎已不容置疑。然而,随着各国现代化进稈的加速,社会生活的面貌已今非昔比,在经济高度发达、保险壮大繁荣、责任保险迅猛发展、侵权法的功能和价值也随Z变化的现代社会,该制度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已不复存在或受到动摇。木文试从保险代位求偿权存在的法理基础出发,探讨其在实践屮适用范围和效果的种种限制,展望其存续的发展趋势。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损失补偿责任保险侵权法保险制度嚴大的意义在于汇集个人的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填补其成员一一即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害,以达到分散危险的目的
2、。如若该保险事故的发生乃因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则被保险人依民法的规定对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于此情形,如何调整保险法和民法在救济上的重复,即如何确认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重合时,被保险人(受害人)、保险人、第三人(加害人)三者Z问的利益分配呢?分恥模式不外乎有三种:第一,禁止被保险人重复行使两种请求权,确认保险人的代位权,存置第三人责任;第二,肯定被保险人重复行使两种请求权,废止保险人的代位权,存置第三人的责任;第三,禁上被保险人重复行使两种请求权,废止保险人的代位权,免除第三人的责任。现行各国保险法均采用第一种模式,赋予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麻,
3、取得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此即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我国新《保险法》第60条也有此规定。然而,在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确立至今的两百余年以来,保险业本身口益成熟壮大,责任保险普及发展,社会关系口趋复杂,侵权法功能重点的演变,这一切的变化无疑对该制度在保障保险业的起步发展和追究第三人责任方血所发挥的良好作用提出了挑战。笔者试图从确立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出发,探寻适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诸多限制,并反思该权利在今天存在的合理性。一、确立保险代位权的法理基础传统理论确立保险代位求偿权嚴重要的理由是保险法的基木原则Z损失补偿原则,即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
4、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使其尽快地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这是保险制度的木质和基木经济职能所在。保险Z机能,在于损失Z补偿,而非在于籍保险事故Z发生提供被保险人额外的利益,占则具有防范风险、扶助国民经济安定生活木质的保险制度难免流于赌博,保险经营业也难以为继。因此,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利益的概念,禁
5、上复保险、超额保险,皆在于防
6、
7、••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得利,确立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核心思想也在于此,即防
8、
9、••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和第三人处获得超过其损失的双倍补偿,从损失屮获利。然而损失补偿原则只是保险代位求偿权存在的消极理rh而非必然原因
10、,因为要取得避免被保险人双重得利的效果,禁止被保险人重复行使两种请求权,有两种模式可选:确认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或者免除第三人的责任,为何保险法选择了第一种方案呢?确立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另一重要理由在于,侵权法的惩罚与预防功能不能因保险赔偿受到削减。笫三人因其行为对受害人即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依据的是侵权法的规定或合同上的约定,被保险人即受害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获得保险赔偿,依据的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第三人与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义务备自依据不同,并行不悖。保险保障的是保险合同的相对方,而不是与Z无关的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害引起保险事故的第三人。因此,笫三人的赔偿义
11、务不应当因受害人已受保险保护而免除,否则即变相的鼓励该第三人藉他人Z保险合同而逃避自己Z法律责任,侵权法的惩罚与预防功能不免落空。因此,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被认为一方面阻止了被保险人的双重得利,维护了保险法上基础的损失补偿原则,另一方面肯定了加害人对被害人的损害赔偿,坚持了民法上“造成损害Z人最终须损害负责”的理念。另外,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现,被认为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它可以部分甚至全部弥补保险人对被保险所做的赔付,这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效果,增加利润,而且可能间接促成保费的降低,有利于加入危险共同体的全体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代位的这种直观的良好效果在保险实务屮确能
12、达到吗?实际上,保险费由纯保险费与附加保险费两部分构成,其屮纯保险费系备作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Z用。在发生保险代位权的场合,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可能通过行使代位权而得到补偿,可能会使纯保险费降低,但同时因行使代位权而支付的营业费用会提高附加保险费,从而对保险费和保险费率产生相反方向的影响。保险人拥有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他一定要行使此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保险人对代位求偿的成木与收益的比较权衡,即使行使,其效果也未必能使保险人的保险金得到全部补偿。只有个别险种的代位权获偿额达到了对全部保险赔付相当大的百分比,可以假定只有对这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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