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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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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工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實務指引94.01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檢查所中華民國94年10月194.01版再編序本手冊於九十年九月初版編寫的目的,在於對一般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作實務的指引,期讓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在進行管理時,有一簡單的參考準則,編寫的邏輯乃是以政策、規劃、執行、考核、審查等管理要項,及相關勞動法令的規定來進行。歷經92年版之內容修正,94年起因應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健康檢查實施週期…等實務上的變更,在此併作修正。本手冊資料將陸續於網站公布(歡迎下載)本手冊使用上應注意的事項如下:1.
2、手冊中所列事項與法令規定牴觸時無效,事業單位不可據此規避法令之規範。2.手冊中所相關法令規定乃以現行法令規定為主,惟疏漏難免,使用上仍應以原法令的規定為準。3.本手冊乃以簡而易懂的原則來編寫,對許多例外管理及法令但書之規定未有太多著墨,使用上應參照原法令規定來實施。4.手冊中所附的附件或附表係依一般狀況來編寫,僅提供事業單位參考用,事業單位應自行評估內容需要予以修改後使用。5.本手冊之內容係提供事業單位、執行相關業務人員,或教學宣導之參考,可自行拷貝使用,或加以宣傳,將本手冊的資料於教學宣傳資料上使用時,請
3、標示本手冊之著作單位。本手冊除經過本所及著作權人同意外,嚴禁轉售圖利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如有違反一經查獲將依法追訴。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檢查所林炳賦編寫1目錄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含部份勞動基準)應置備之文件及資料一覽表2附件1.事業單位概況說明一覽表16附件2.物質安全資料表參考格式18附件3.危害物質清單21附件4.危害通識計畫22附件5.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計畫23附件6.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25附件7.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報備書26附件8.自動檢查計畫27附件9.自動檢查表格範例2
4、8附件10.自動檢查實施週期及參考法條29附件11.承攬作業原事業單位應告知之事項31附件12.協議組織及其應規範之事項32附件13.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7-18條防止職業災害必要措施檢核表33附件14.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34附件15.一般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38附件16.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備流程39附件17.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參考範例40附件18.職業災害防止計畫訂定說明46附件19.緊急應變計畫訂定說明47附件20.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48附件21.職業災害統計月報填表簡介49附件22.工作場所
5、職業災害分析調查報告51附件23.標準作業程序製訂表52附件24.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檢查注意事項53附件25.簡易勞動條件管理(一般參考)591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含部份勞動基準)應置備之文件及資料一覽表※說明:請利用下表檢示事業單位目前的現況,做為自主管理改進的依據。編號項目是否合格或不適用說明(備註)基1勞工名卡,應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5年(勞基法007
6、條)基2勞動契約(應約定下列事項):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二、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有關事項。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四、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五、資遣費、退休金及其他津貼、獎金有關事項。六、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七、安全衛生有關事項。八、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九、福利有關事項。十、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十一、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十二、獎懲有關事項。十三、其他勞資權利義
7、務有關事項。勞動契約應以公平原則定之,最好以書面為之,以防止糾紛,變更時亦同。勞動契約與法令牴觸時無效。(勞基法施行細則007條)基3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各項目應詳細記載,並保存5年(勞基法023條)基4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時間應記至分鐘,如幾點幾分上班、下班)。此項簿卡應保存1年(勞基法030條)基5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提繳手續請洽勞保局(勞工退休金條例)14基6工作規則(應公開揭示),及勞工局核備文件(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先經由勞
8、工局核備)。訂定項目參考(勞基法070條),核備程序請洽勞工局安1事業單位製造、施工、服務或工作項目的流程圖、施工圖或說明。含原物料、中間產物、產品、流程圖、施工圖、廢棄物,或服務之工作項目說明。安2事業單位內之部門、人數、機械、設備、原物料之名稱、用途及數量之說明。應隨時加以更新(如附件1)。安3下列危險性工作場所,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事業單位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一、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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