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主没有缴停车费物管表示不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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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车主没有缴停车费物管表示不赔  小区车主没有缴停车费物管表示不赔提要:重庆恒庆律师事务所叶闵律师称,如果物管收取的费用确实不含车辆管理费用,那么物管对车辆被划伤是不需担责的  小区车主没有缴停车费物管表示不赔  家住江北区华唐路帝豪怡庭小区的杨女士,昨日向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投诉称,自己把车停在小区内,第一天被划伤,第二天轮胎被扎破,第三天轮胎居然被盗,“物管竟称不负责车辆安全。”  杨女士说,1日,她发现自己停在小区内的雪佛兰被轻微划伤,不过她并没有在意。当天下午,她取车时发现左后轮没气了。

2、当时她以为是在外面碾压到钉子造成的,便把车开到修理厂补胎,随后又停在小区的马路上。  2日下午,杨女士再次发现车右后轮没气了,她把车开到修理厂,修理厂称漏气是人为因素,因为如果是压到异物,扎破胎面会漏气,但杨女士的轮胎都是侧面被扎破,一般在行车过程中是不会遇到这种情况的。  听了修理厂的解释,杨女士再次停车时有所防范,当天下午修车回来后,特意把车停到离小区保安亭不到30米的位置,“如果有人故意扎车,保安很容易观察到,很可能会抓个现行。”杨女士想。  3日早上,杨女士下楼时,发现自己爱车的左前轮和左后轮处被几块砖头

3、垫着,两个轮子不翼而飞。与杨女士的车一样,还有两辆福克斯的前后轮不见了,同样用砖头垫着。  昨日上午,重庆晚报记者在帝豪怡庭看到,该小区只有3栋高层,有前后两个门,进出小区不需要登记,没有车库。杨女士介绍,小区有车的业主每月需缴100元停车费。今年爱车第一次被人划伤后,经与物管口头协商,维修产生的800元费用物管公司承担一半,这笔钱从每月100元停车费里扣,时间从4月起至7月。  轮胎被盗事件后,杨女士换两个新轮胎花掉1800多元,但没得到物管公司赔偿,而另外两辆被盗车轮的车主得到了赔偿。小区物管、重庆北碚佳友物

4、业发展有限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杨女士没有交100元停车费,所以得不到赔偿。对于杨女士所称的口头协议,物管表示根本不存在。  物管介绍,所收的100元停车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停车费,而是由清洁费和道路维护费组成,物管和业委会各分50元。工作人员还拿出一份《小区车辆停放规定》称,早在2009年物管就明确告知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若发生挂痕、撞伤或被盗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不负责。至于赔偿另两位车主,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  只收清洁占道维护费  物管就没有保管义务  重庆恒庆律师事务所叶闵律师称,如果物管收取的费用确实

5、不含车辆管理费用,那么物管对车辆被划伤是不需担责的。如果物管只是收取的清洁维护、占道停车维护费,那么物管对车辆并没有保管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物管有重大过失,比如管理出现严重疏漏,发现有可疑人员都不前去查看,甚至纵容小偷实施偷盗行为。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物管在管理范围内对业主财产安全有保护义务,小区内居民财物失窃,比如大件物品、轮胎这类,若保安没有尽到登记管理的义务,就属于管理疏漏,物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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