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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2
《在接收车位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在接收车位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近期破,不少关于当事人有购买车位的问题咨询本律师,为此,本律师集中答复如下,并稍做解释说明。1、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向业主出卖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实质上是车位租赁合同,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如果业主购买了车位的使用权,那么在合同失效后,车位将重新归开发商所有,这就为业主更换物业公司埋下了隐患。由于是住宅内的车位,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早期的物业公司,开发商或其物业
2、公司就会以此限制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建议大家在购买商品房时,将与住宅开发配套且不可分离的车位所有权一并购买,而不是使用权。2、其次,要看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车位是随房屋一并预购的,还是先预购商品房再买车位的。如果业主购买的是已经拿到“大产权证”小区的车位,则在与开发商签好购买车位合同后,即可前往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最后,根据有关规定,车位在产权登记上分两种情况,若商品房和车位是一并购买的,车位的基本情况(如车位号、面积等)会在业主房产证的附记栏内注记;如果在取得房产证后
3、再购买车位的,应由原受理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房产证附记栏内加注车位的基本情况。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专业房地产律师广州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张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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