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

ID:51610916

大小:242.00 KB

页数:73页

时间:2020-03-26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_第1页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_第2页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_第3页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_第4页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培训讲义.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PPT专区-天天文库

1、第六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知识目标: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把握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税率税收筹划的方法;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收筹划的方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缴纳税收筹划的方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收筹划的方法。技能目标:能够熟练运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技能。6.1纳税人与适用税率的税收筹划6.1.1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一是企业成立之时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经营等情况确定组织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身份的选择,因为不同的组织身份会面对不同的税收政策,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以及税负最小化出发

2、,考虑新设企业的组织形式或核算形式;二是通过纳税人之间的合并、分立、集团公司内部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选择,以达到规避高税负,综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选择一般来说,企业设立时应合理选择纳税主体的身份,选择的一般思路如下:(1)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要低于公司制企业,因为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而后者一般涉及双重征税问题。(2)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决策中,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最终税负的高低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不能只考虑一种因素。(3)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

3、业的决策中,还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案例6-1】王先生自办企业,2014年应税所得额为300000元,该企业如按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现行税制,税收负担实际为:300000×35%-14750=9025O(元)若该企业为公司制企业,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则该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为:300000×25%+300000×(1-25%)×20%=120000(元)投资于公司制企业比投资于独资或合伙企业多承担所得税29750元(120000-90250)。在进行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时,应在综合

4、权衡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及筹资额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税负较小的组织形式。2.企业的从属机构形式的选择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这三种形式的从属机构在设立手续、核算、纳税形式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设立手续复杂,独立核算和缴纳所得税等,但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和办事处则设立手续简单,不独立核算,也不独立缴纳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税,税负较轻,但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选择促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税负较轻的方案实施。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

5、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

6、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

7、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案例6-2】某一总公司在国内拥有两家分公司甲和乙,某一纳税年度总公司本部实现利润1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100万元,分公司乙亏损1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公司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为:(1000+100-150)×25%=237.5(万元)分析:如果把上述甲、乙分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负就不一样。公司本部应纳所得税=1000×25%=250(万元)甲公司应纳所得税=100×25%=25(万元)乙公司由于当年度亏损无须缴纳所得税。公司整体税负=250+25=275(万元),高出总分公司的整体税负37.5万元,因此,在

8、这种情况下,选择设立分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