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特种)作业制度.doc

危险(特种)作业制度.doc

ID:50004409

大小:68.22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3-03

危险(特种)作业制度.doc_第1页
危险(特种)作业制度.doc_第2页
危险(特种)作业制度.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危险(特种)作业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危险(特种)作业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条例。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  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

2、施工。  “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  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  “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  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时,

3、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  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4、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  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

5、。  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  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内容仅供参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