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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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事管理学案例1、无证照经营药品行政处罚案案情2003年4月,某工商部门在日常执法时发现,辖区内袁某(个人)涉嫌无营业执照经营药品,该工商部门对袁某的药品进行了扣押。由于工商部门对扣押的药品质量不能鉴定,便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药监部门在鉴定药品质量的时候,发现袁某经营药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袁某无证批发经营药品已长达5年之久。鉴于此种情况,药监部门向工商部门提出,此案应属于药监部门的查处范围。问题:v1、袁某的行为有无违法?v2、袁某的行为若是违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v3、袁某应承担

2、什么法律责任?v4、对袁某行为的处理应由哪个部门负责?案例分析v《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v《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理结论:袁某无证照批发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应由药监部门以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如果袁某的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

3、得达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药监部门应及时把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2、流动售药处罚案案情v2002年2月21日,某生产企业的销售员衷某租用货车,一路以流动的形式销售药品,在A县将药品销售给某药品经营公司时,被A县药监局查获。经调查,该药品经营公司与某生产企业未建立药品购销合同,衷某现场仅提供某生产企业出具的在B县销售的授权委托书。药品经营公司购进药品时也未查验该生产企业销售人员衷某的委托授权书等证件。问题:v本案中某生产企业的行为应如何定性?v药品经营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应予处罚?v为什么

4、?案例分析v该案件违法主体有两个:生产企业异地经营,而经营企业违规购进。v《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进行审验,并建立审验记录,按规定记入药品购销或购进记录。处理结论:v对某生产企业的行为应定性为异地经营,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四条规定:无证经营或视作无证经营的应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至五倍的罚款。而该药品经营公司由于违法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八条第二

5、款规定,可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规定:违法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处以警告或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3、诊所无购药记录处罚案案情vv某个体诊所购进一批药品,没有按规定将该批药品进行记录。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002年11月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批药品没有购进记录,该诊所负责人称还没有来得及记录,表示马上补记。从进货单据所载的日期看,该批药品已购进两个月。v问题:v1、本案诊所是否有违法行为?v2、诊所若有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v3、诊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分别应有哪个部门处理?案例分析vv本案件涉

6、及到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无记录应如何处罚。v《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v《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v《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

7、购进记录的记载项目,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购销记录中购进的规定执行。处理结论:v该医疗机构没有购进记录,应进行处罚。可以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进行处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和本条规定,没有药品购进记录的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处以警告或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根据本案中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应对该诊所予以警告,或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4、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案案情v2003年6月,A

8、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县某镇兽医站属下的兽药店经营少量的人用药品。立即作出立案处理,并查明该兽药店曾在2001年底因经营人用药品而受到药监部门的处理。问题:v1、本案兽药店是否有违法行为?v2、兽药店若有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v3、兽药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案例分析v该案件涉及到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理v《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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