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心理学在民事诉讼调解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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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心理学在民事诉讼调解中的运用谢娟摘要:调解是法官与当事人心理博弈的过程,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心理学技术性手段,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促使我院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关键词:民事诉讼调解心理学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在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管理进一步加强的情况下,调解结案因其服判息诉的特点成为法官的第一选择。而目前法官调解大多仅凭其零碎的调解经验总结,调解效率偏低。民事调解的本质是抓住双方当事人心理,使当事人之间转变态度,最终达到行为结果趋同的过程。要达到调解目的,不仅仅靠法官的热情、善良和强烈的责任感,还要善于掌握

2、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一般规律,根据纠纷的不同性质和内容,以及不同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化解双方的心理纠纷。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件的调解过程浅析心理学原理在调解中的运用。在调解中融合心理学的方法、技巧,提高调解率,对我院调解率、服判息诉率、上诉率等各项指标达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案情介绍及调解过程原告张蓉(女)与被告李勇(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蓉诉称其与被告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原告于2009年9月10日借款5万元给被告李勇,并约定2010年3月1日归还,李勇到期拒不归还借款,协商未果,原告张蓉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

3、还借款5万元。开庭审理时,原告向法庭举示了借条一张,记明被告于2009年9月10日借款5万元。被告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向法庭举示了2009年10月8日的银行转账凭证一张(金额1万元),2009年10月14日原告出具收条一张(金额1・5万元),2009年11月5日银行转帐凭证一张(金额2万元),并陈诉其多次向原告还款数千元,现总体已经不欠原告,还款数额已经超过了。原告对转账凭证无异议,但认为2009年10月14日的收条是因2009年10月8日的转账而出具的,1.5万包括了转账的1万及房屋租金5千元,并不是被告再次还款1.5万。法庭

4、调查结束后,法官对该借款纠纷调解,双方对还款金额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但法官却将话锋转向了调解原被告感情方面,原被告双方此时都显得特别激动。在充分聆听,让当事人宣泄感情的基础上,不断激发当事人对美好情感的回忆,最终,被告向原告口头道歉,承诺以后将更用心对待原告,体谅原告心情。原被告重归于好,原告也当庭撤诉,案件得到满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突然转为婚姻家庭纠纷,似乎法官没有审理当事人的请求,转换得很突然。其实,这是法官充分分析当事人真实心理需求的一个典型案例。该案开庭前。法官在阅卷过程中,即与原告张蓉取得了电话联系。原告张

5、蓉陈诉其于2008年离异,与同样离异的被告李勇于2009年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原告张蓉在重庆市黔江区供电局上班,在重庆市渝北区购买了房屋,每周未自驾车往来渝北与黔江。为了支持被告李勇创业,张蓉将房屋和车辆均借给被告,同时借给被告5万元钱。但张蓉发现李勇与前妻及其他女性联系频繁,屡次要求李勇断绝联系未果,现张蓉与李勇已分手近3个月。既然留不住李勇。张蓉认为其必须把钱拿回来,不能人财两空。其后,法官又与被告李勇取得联系,被告李勇表示原告为人非常偏激、情绪化。他是个生意人,原告却一直限制他与其他女性的正常交往,并且因为怀疑他与前妻

6、交往过密而限制他探视女儿。两人也无法正常交往下去。而两人平日的各项生活支出均由其支付,也在不断给原告小额现金,借款早已还清,原告现在来起诉,完全是无理取闹。但情绪平静后,被告也非常感激原告这两年对他的支持。通过两人的叙述,法官看到了调解的突破口,于是有了庭后调解的一幕。二心理学在案件中的应用分析(一)正确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精确透析当事人纠纷的真实原因及动机纠纷的存在总是包含着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因素,而纠纷的形成过程其主观方面决定着在通过调解的纠纷解决中。了解当事人纠纷心理形成的原因是调解工作的事实基础。从司法角度来说,纠纷是当

7、事人之间由于权利与义务之争而引起的矛盾。从心理角度看,纠纷是当事人至极的心理冲突,称为纠纷心理或心理纠葛。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冲突,是纠纷心理的实质。在纠纷心理的形成过程中,有过错一方当事人的不良性格因素,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及团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别是对现实的错误态度,比如无责任感、嫉妒、粗暴、冲动、人格障碍等,是促使纠纷心理形成的主导因素。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尚未得到化解之前,为了使自己在纠纷中占上风,成为赢家,或为了发泄自己的仇恨情绪,通过指责、夸大、虚构、搜寻、捏造对方在纠纷中的过错和缺点,甚至隐私,恶意刺激的行为,会使双方

8、纠纷心理不断强化,认识上的分歧越来越大、情感对立更加严重。因此法官要想成功的调解一起诉讼案件,就要分析当事人纠纷心理形成的原因及诉讼参与人心理动态,去伪存真,以达到对基本事实的掌握。掌握原告的诉讼动机和被告的应诉心理是调解心理学运用的内在因素。原告的诉讼动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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