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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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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学院)学校章程(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一届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加速学校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规范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对外行政事务统一使用法人名称: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并增挂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学院、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海安县社区学院。第三条学校
2、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高庄路126号。第四条办学主体——学校由海安县教育局主管。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学院教学业务管理归属省、市开放大学(奥鹏远程教育归口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及相关试点高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海安办学点教学业务归属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办学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讲话精神统领学校工作全局,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遵循中高职教育规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为地方经济
3、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特长”的人才。第六条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学校树立“以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个性发展原则和创新原则。22坚持“为社会进步和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学生的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能力为本位,定位“合格+特长”的培养目标,通过开展有计划的分层分系列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第七条发展定位与学校特色——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4、海安学院)是以中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集远程开放教育、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社区教育以及各类培训为一体,多元化、多层次、综合性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立足南通经济圈,面向长三角,主动适应南通桥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坚持以中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全力打造先进型、品牌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校园,建设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国家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第八条沿革界定——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学院)是依据苏编办发〔2012〕10号文件精神
5、,由海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更名而来。2013年,学校经江苏开放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筹建海安开放大学,同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学校。2006年11月,根据《县政府关于成立海安县职业教育中心的通知》(海政发〔2006〕26号)文件,撤销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县分校与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成立海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并增挂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县分校与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两块校牌,隶属海安县教育局,相当正科级建制22。2008年6月经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批准,学校增挂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海安
6、学院校牌,为江苏电大系统内设二级学院。2009年2月,根据海安县编办《关于成立县社区培训学院的批复》(海编〔2009〕15号)文件,学校增挂海安县社区培训学院校牌,次年通过省级社区学院验收。2010年,学校通过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同时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学校建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海安办学点,独立招收五年制高职专业。海安电大诞生于1979年3月,初始为海安县电大管理站,办公地点初设在教育局内,1985年在海安镇江海巷32号建立教学基地。1986年3月,经南通市人民政
7、府批准(通地复〔1986〕5号),海安电大管理站升格为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县分校。1997年,经海政〔1997〕74文批准,位于海安镇永安路160号的海安县海陵职业中学并入电大,学校定址长江西路6号,年底经省教育委员会验收,获“优秀县级电大”称号。2003年3月经海安县教育局批准将海安县海陵职业中学更名为海安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2004年成立海安县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创办于1984年,原校名为海安县农业工程技术学校,位于仇湖朱舍。学校于1988年建成省重点职校,1991年获得国标省级重
8、点职业中学称号,更名为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1996年成为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1997年顺利通过江苏省首批合格职业教育中心校评估验收,1999年、2003年两次通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评验收。2003年12月,学校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中等示范性职校”项目建设学校,获得教育部、财政部中央职教专项经费的资助。第九条办学规模——根据地方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全日制在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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