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744918
大小:24.77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0-27
《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教学导学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历史人民版必修一专题七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第一课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一、教材分析:本课课程标准的要求是:“了解《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本专题以英、法、美、德四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的确立和发展为主线,展示了近代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进程。本节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君主立宪制、内阁制的形成,再现了英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确立的历程。让学生通过对《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深入了解,认识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确立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二、学情分析:初中阶段与本课相关的内容主要侧重于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重大事件,而不是英国的政治制度的有关知识。新课程采用专题教学的模式。本课之前并没有对英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传统有所交代,因此对代议制、内阁、责任内阁制、首相等概念需要教师进行解释说明。可以采用“倒叙”的方式从当今英国政治现状切入,利用学生对时政的了解先对以上概念有大致印象,初步了解英国政治机构运作的方式和特点,再从“为何英国国王统而不治”引出本课内容。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可指导学生通过多渠道查阅相关资料,为学习做好铺垫。三、学习目标:1、知识与能力通过学习归纳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基本特征,
3、并结合英国今天的政治生活来认识君主立宪制度所发挥的重大作用,进而掌握“君主立宪制”这一政治名词的内涵。了解责任内阁制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了解不同历史时期议会和内阁权力的消长情况及其原因;了解英国议会改革及相应选举规则的制定,进而形成对英国民主政治“大厦”的结构及其内部运行的初步了解。2、过程与方法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运用比较法,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关系和1688年以后的英国国王、议会和内阁之间的关系进行对比和模拟,在比较和活动的参与中加深对英国代议制度的整体认识。3、情感、态度及价值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及其代议制度的确立
4、是人权对抗神权和王权的一次重大胜利,在世界民主化的进程中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君主立宪制较封建君主专制有着本质的不同,使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四、重点难点分析:重点:通过对英国《权利法案》和责任内阁制的学习,掌握君主立宪制确立的过程,理解英国式代议制度的特点。难点:本课涉及到君主立宪、责任内阁以及政治体制、民主政治等大量相对抽象的政治术语,需要结合具体的历史实例去逐步理解。五、教法:问题探究法、课堂讨论法。六、学法:自主学习、主动探究法。七、教学过程:导入新课这位头戴王冠的老人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随着历史的变迁,
5、当今的女王和中世纪相比,其地位和权力发生了很大变化。十九世纪英国宪法权威白芝浩特说:“上下两院如果做出决定,就是把女王本人的死刑判决书送到她面前,她也不得不签字。”这说明当今女王是虚君,没有实权,只是国家的象征。国家权力的中心是议会。这体现了英国的何种政体?我们今天一起来学习本单元的第一课: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设问: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的“知识链接”。什么是代议制?(板书)代议机构的特点:代议机构是国家的立法机关。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制也有不同的形式。本单元我们就以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为例,了解资产阶级代议制。
6、阅读课文,想一想:17世纪,英国社会发生了怎样的深刻变化?思考代议制在英国确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学生阅读作出回答,教师指出前提是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2、经过:(1)议会斗争:1640~1642年,在社会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英国议会中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起来,开始了议会斗争,反对以国王为首的封建势力。(2)两次内战:1642~1646年和1648年的两次英国内战。(3)处死国王:1649年1月30日,在王宫广场处死查理一世。(4)建共和国:1649年5月,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5)护国政体:1649年~1658年,克伦威尔的独裁统
7、治:(6)世袭继承:1658~1660年,克伦威尔去世后,其子理查继任护国主。由于能力和威信有限,不久理查便被迫辞职。(7)封建复辟:1660年~1688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8)宫廷政变:1688年,“光荣革命”:3、确立 (1)《权利法案》:1689年,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权力受到议会限制 (2)《王位继承法》:1701,进一步限制王权,扩大议会权力(3)影响: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议会手中,奠定了君主立宪制法律基础4、意义: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阅读《权利法案》相关材料:凡未经议会同
8、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除经议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