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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8
《县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查工作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查工作细则目录1.县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22.县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7-23(1)县级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7(2)县级社会团体活动资金变更……10(3)县级社会团体住所变更12(4)县级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14(5)县级社会团体名称变更……16(6)县级社会团体负责人增补、变更……21(7)县级社会团体修改章程……233.县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254.县级社会团体审查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与责任追究……28县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查工作细则局分中心窗口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承诺时限,依法办事,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
2、好”的为民服务思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为做好对申请人提出的关于县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政策咨询、办理程序等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工作,指导申请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要求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完整有效的材料,制定《县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查工作细则》。第一个环节章程核准审查内容:对申请人提交的《章程》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和指导。审查方式:网上预审或书面审核。审查要点一:是否有规范的名称。审查标准:规范的名称:行政区划+业务内容+组织形式,不得存在与现有社会名称重复或者相近;审查内容:行政区划:南平市浦城县;业务内容:应当根据其业务,依照国家行(事)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和国家制定的
3、学科分类标准,在社会团体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事)业或业务特点;社团名称:一般称学会、协会、商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按照社团性质:可分为经济、学术科研、社会事业、联合、社区社会组织五种性质社团组织;按照社团类型:可分为16小类(详见2015福建社会团体分类标准及指标解释)。注意事项:对以下社会团体应严格审批或不预审批:1・“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社团组织。2.对申请成立联谊性的社会团体,总的原则应持慎重态度。3.以某一姓氏或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和以某一地区为基础组成的联谊会等社团组织。4•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不有利于政治、文化、经济发展的社团组织。
4、5.与现有的社团名称重复或相近。主要政策依据:1・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社团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02]59)规定,对申请成立“老乡会”、“战友会”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申请“校友会”(包括“同学会”等似组织)的,要从严掌握。2.民政部《关于办理社会团体登记问题的复函》(民社函(1990)236号)中也明确规定“对申请成立联谊性的社会团体,总的原则应持慎重态度。一是成立联谊性社会团体必须坚持有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有利于政治、经济的稳定和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二是除少数历史悠久、有一定国际声誉的校友会及有利于开展海外工作的同乡会外,一般不宜
5、成立校友会、同乡会等联谊性社会团体。凡确因社会需要而成立校友会、同乡会等联谊性社会团体,应按照不同性质,分别由教育、外事、统战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当地民政部门才可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三是鉴于以某一姓氏或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和以某一地区为基础组成的联谊会等社团组织副作用较大,不宜批准成立”。审查要点二:审查章程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审查标准:章程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审查内容:1•社团性质、单位(人员)组成是否与社团名称和业务范围及内容是否符合。2.业务范围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3•查看章程是否包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内容
6、。注意事项:章程可参照民政部的章程范本起草,章程中须体现以下内容“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名称须符合名称规范要求,住所须在南平市浦城县内,活动地域须在南平市浦城县范围内。审查要点三:会员及负责人条件、要求。审查标准:会员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负责人是否合适。审查内容:1•是否具备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会员是否包含外国人。3•会员及负责人是否均
7、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龄是否均超过16周岁注意事项:党员、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应当提醒申请人,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需要符合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的要求,并经相应机关批准。审查要点四:审查社团成立是否需要找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标准: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闽委办发(2013)9号)明确规定“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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