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

ID:43595018

大小:28.03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1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_第1页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_第2页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_第3页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_第4页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我国辩护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摘要权利救济是权利实现的坚强后盾。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实现程度极大地影响着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现状从立法和实务方面进行分析,发掘成因,结合“法律救济”等相关概念,为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制度提出微薄Z见。关键词:辩护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权利救济被追诉人权利控诉平衡FI前我国法律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设定已相对完善,虽然还有律师豁免权、在场权等未加以规定,现有的权利若能全面立体地实现,就能有力地发挥辩护律师维护被追诉人权利的价值和作用。但现实屮由于种种原因,辩护律师

2、维权并不如期望中顺利,权利救济制度亦不尽完善,这使权利的设定成为一纸空谈。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不容忽视,在立法和执法过程屮应享有与权利设定同等的地位。辩护律师维权制度的完善程度决定着权利实现的程度。2015年9刀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供了一套较完整的救济程序,然而我国在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救济制度无论是立法还是执行方面仍有诸多不足之处,亟待完善。一、法律救济的内涵一般意义上的救济指的是一种物质上的救济和帮助。法律救济的含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

3、的救济的含义。它指的是一种法律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途径和程序裁决事实上或法律上的争议,通过制止或矫止侵权行为,从而使权益受损害的人获得法律补救。救济权,指当宪法和一般法律所规定认可的权利受到侵犯因而形成某一特殊或具体的法律关系时(主要是诉讼法律关系,也包括非诉讼法律关系),此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首先是全力被侵害人)所享有的某些法律权利。1在我国,“权利”的内涵分为三部分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请他人为或不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犯时的得到救济的自由,三要素缺一不可。因此应由一个屮立的代表国家的机关來及时矫正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行为,从而使被

4、追诉人真正享有诉讼权利。二、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本文将从立法和实务两方面分析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扩现状。立法上,《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明确,惩罚救济力度不足。新出台的《规定》有了很大进步,显现出向国际有益做法看齐的意向,但仍美中不足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律师法》还规定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亨冇的权利有拒绝辩护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论或辩护权、人身保障权、保密权。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有关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明确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辩护权利

5、,规定了羁押机关及时安排会见的义务,将辩护律师阅卷的范围从部分扩大为所有材料。但两者均未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遭到侵犯是如何救济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笔者看來,《规定》在辩护律师权利救济方面的优点冇四:一为明确规定对于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行为不纠正或屡纠屡犯的,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纪律处分;二为明确了辩护律师申诉、控告的受理机关为办案机关及上一级办案机关、检察院;三为为辩护律师权利救济提供了一套完整连贯的程序;四为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规定》的缺点有二:一为受理辩护律师中诉、控告的机关同时也作为控诉方,所处地位不够中立,难以保证该中

6、诉、控告得以公止处理;二为阻碍辩护律师实现权力的行为,屡纠屡犯才给予行政处分。实务中,辩护律师在我国行使职务、为其当事人辩护、争取权利的道路并不平坦。辩护律师执业过程中长期面临“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广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所知。除了这三项尤为突出的障碍,辩护律师在行使权力时依1川木I难重重。对于辩护律师针对侵权行为和怠于处理相关申请的行为提出的屮诉、控告,受理机关往往亦采取消极态度。由于申诉、控告的受理机关同时也是控诉方,即使调杳出诉讼过程中有违规的环节,也存在包庇现象。三、救济难的原因1、缺乏立场独立的救济机关。法律规定不

7、够详细明确,救济机关也是与辩护律师相对的公诉方,权利难以得到实现。2、办案机关人员法律索养不高。目前公安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未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并未实现全员未法律科班出身,许多人只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即可成为司法工作人员,国家并不要求英受过系统的法律培训,对法治理念的认识不深,法律素养较低。3、缺乏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个国家内所有法律职业工作着应拥有共同的渊源、背景、伦理、价值观、法律语言、思维方式和推理方式。但我国没有检察官、法官与律师相互转化流动的机制,许多法官、检察官'未从事过辩护律师职业甚至未接受过系统

8、法律教育,故无法理解律帅执业的方法和原则。然而辩护律师行使许多权利都需要向办案机关、法院申请,法官和检察院、侦查机关由于不理解,乂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消极对待的严重后果,他们往往会消极应对。四、救济对辩护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