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戊戌变法性质的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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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戊戌变法性质的再探讨作者:李公明文章来源:中华文史网点击数: 1670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1日发生在一八九八年的中国戊戌变法,如同一八六一年俄国农奴制改革、一八六八年日本明治维新运动一样,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由于日本和俄国自上而下的改革获得成功,资本主义得以迅速发展;而同一类型的中国戊戌变法,却在封建顽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联合扼杀下夭折了。这场力图将中国改造成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尽管有着许多时代和阶级局限带来的弱点,但从其历史作用来看,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进步的、积极的影响。在中国近代史上,

2、它开创了一个民族资产阶级成为政治舞台的主角的新时期,其功绩是不可低估的。  然而,长期以来,史学界的同志们大都把戊戌变法看作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治改良主义运动,是一种为了防止和抵制人民群众革命的手段;它在历史上虽起过进步作用,但在本质上仍是反动的。对此,本人不敢苟同。下面谈一点粗浅看法,和同志们商讨。  一  一八九五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宣告了洋务派“自强新政”运动的彻底破产。随着《马关条约》的签订,帝国主义各国相继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面临着日益加深的民族危机。中国人民发出了救亡图存的强烈呼声。但是“图存”之路由谁来领?只羡慕西方船坚炮利的洋务派已

3、经被事实证明是不能救中国于危难之中了。历史的任务只能落到资产阶级维新派的身上。甲午战争以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高潮。从一八九五年至一八九九年这四年间设立的商办厂矿超过了过去二十多年的总数,其资本总额已超过了官办或官督商办的企业,并取得了主要的地位。(金冲及、胡绳武:《辛亥革命史稿》第一卷第3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但是,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仍然受到腐朽的封建上层建筑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压迫。随着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不断增长,打破这双重束缚已经成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严酷的形势迫使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认识到,必须寻找新的出路,才

4、能谋求祖国的独立富强。“要救国,只有维新,要维新,只有学外国。”(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59页)于是他们发出了“效法泰西”,实行“全变”(康有为:《应诏统筹全局折》,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97页。神州国光出版社1953年版)的呼声。他们从“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康有为:《应诏统筹全局折》,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97页。神州国光出版社1953年版)的认识出发,要求进行一次根本的改造,变封建的中国为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一八九五年康有为等人的“公车上书”,虽然未能阻止辱国丧权的《马关条约

5、》的签订,却激发起中国人民更大规模的爱国热潮,资产 阶级变法维新的政治主张籍救亡图存的爱国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维新派人物到处奔走呼号,慷慨陈词,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在这样的气氛中,康有为等维新派领袖陆续提出了各种实行全面变革的方案。他们通过上书请愿,创办报刊,组织学会等方式,极力宣传“大地既通,万国蒸蒸,日趋于上,大势相迫,非可阏制。变亦变,不变亦变”(梁启超:《论不变法之害》,《戊戌变法》第三册第18页)的道理,力图使光绪皇帝和其他封建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认清大势,支持变法维新。  一八九八年一月,在上奏推举康有为的呼声日渐增强的情况下,光绪下令

6、要康有为条陈变法意见,并送呈《日本明治变政记》、《俄彼得变政记》。二十九日,康有为上《应诏统筹全局折》(即《上清帝第六书》),这是维新派要求施行变法的纲领。从维新派人物的多次上书及宣传材料中,可将其变法维新的具体主张归纳如下几个方面:  在政治上,提出“上师尧舜之代,外采东西强国,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37页)这就是要求废除严重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西方式的君主立宪政体。  维新派针对当时“大臣皆老耄守旧之人,枢垣总署,皆兼差殷忙之候,求其议政祥善,必不可得

7、”(康有为:《敬谢天恩并统筹全局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16页)的情况,对政权机构提出了革故鼎新的设想:在中央设立由维新派的代表(“通才”)主持的制度局,其任务是“商鸿业而定巨典”,研究“宪法如何而定,章程如何而周,……若者宜革,若者宜认,若者宜删,若者宜改”,任何制度和法律都必须经过制度局商议后,才能“拟旨施行”。(以上均见康有为:《敬谢天恩并统筹全局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16页)实际上,它相当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宪议会,含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性质。同时,在制度局下又设法律、度支、学校、农业、工业、商业、铁路、邮政、矿务、游会、陆军、海军等十二支局

8、,以“行新法”。从其作用来看,这十二支局大体上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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