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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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台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了切实做好招聘高校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管理,现将《台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台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事局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台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对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管理,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市委办《关于引屠鼓励高校

2、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06]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招聘第一条选拔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和就近、就地的原则,通过宣传,以自愿报名、组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第二条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具体对象和条件由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第三条招聘

3、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招聘公告;2、组织报名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公开考试;4、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组织体检;5、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6、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第四条招聘工作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至9月。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部门具体承办。第五条招聘计划由县市区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于每年的第一季度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第二章职位安排第六条对招聘到农村

4、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位。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第七条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职责是:1、在镇乡(街道)和任职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村(社区)两委会开展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加镇乡(街道)和任职村(社区)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3、协助做好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远程教育等相关工作,掌握本村(社区)的基本情况,熟悉相关政策

5、法规,积极做好为民服务,帮助群众发家致富;4、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虚心向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干部学习,向群众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信息,每年完成一个调研课题;5、每月底向所在村(社区)汇报本月工作情况;每季度向镇乡(街道)上报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县市区人事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总结;6、每年度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述职,接受村(社区)组织的评议监督;7、完成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村(社区)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章管理与培养第八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镇乡(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

6、期一般为三年。在合同期内,高校毕业生可另行择业,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报,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第九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乡(街道)可解除合同;1、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声誉的言论;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4、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5、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6、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7、旷工或者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8、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9、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十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应严格遵守村、社区考核制度。

7、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的,由所在镇乡(街道)审批。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第十一条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必须确保岗位在村(社区)、工作在村(社区),镇乡(街道)不得将其调、借离村、社区工作岗位。第十二条对招聘的高校结业生应开展上岗培训,上岗培训要集中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培训重点是党的方针政策及与农村、社区有关的基本知识和基层工作方法。第十三条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培训教育原则,有计划地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必要的法律、法规及更新知识等培训,要经常性开展党纪政纪、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8、村级组织规程等方面的教育。第十四条镇乡(街道)联村(社区)干部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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