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催缴告知书

物业管理费催缴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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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费催缴告知书尊敬的业主你好!星月花园自我物业公司进入以来,在广大业主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全体物业人员的积极努力工作,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自今年4月份开始陆续收取2015年度物业管理费(时间段: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遵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我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要求全体业主都要积极按时并足额交纳。一、交纳的标准和范围1.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确定收费标准:多层住宅按每月每平方米0.6

2、元收取,高层和商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2.按购买的房产产权面积计算。二、催缴期限从2015年10月5日开始收取,截止到2015年12月25日止。三、催缴办法1.收费员进户收取。2.各位业主到物管中心交纳,缴费地址:小区北大门四、具体措施我们坚信广大业主是通情达理的,大家要换位思考,积极的支持配合物业收费工作,按时交纳物业费,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物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望大家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五、关于2014年物业费追缴1.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护修物管人员费用,以及电梯、配

3、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2.限期内未按时交纳的业主,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追偿,并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的3‰滞纳金。2015年度物业管理费已开始征缴,然尚有少部分业主还没有交纳2014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您的欠费将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及影响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物管中心从今日至11月25日开展清缴工作,请有欠费的业主及时到物管中心缴清欠费,在该时间段内缴清欠费的,可免除滞纳金,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管中心将依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及滞纳金,望广大业主周知。3.若有

4、不明,请致电物管中心咨询。物业公司电话:8980153989801531收费员电话():金华市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月花园物管中心201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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