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

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

ID:42500689

大小:3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9-16

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_第1页
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_第2页
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_第3页
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_第4页
资源描述:

《欧盟偿付能力Ⅱ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欧盟偿付能力II及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启示一、偿付能力II的廿景H前欧盟所采用的监管体系是偿付能力I,该体系由欧盟监管委员会于1994年启动制定,2004年才作为故低标准正式实施。随着保险市场发牛深刻变化,偿付能力I的不足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全面准确反映风险。偿付能力I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计算要求以保费收入及理赔金额作为基础,只能反映部分理赔损失风险,不能反映公司实际所承受的备类风险,如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其结果是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计算的偿付能力额度与实际需要的经济资本对能存在

2、较犬差距,保险公司要么计提过多,资木负担过重,要么计提不足,不能有效应对风险。同时,该体系在对偿付能力进行计算时,只对保险金业的再保险安排进行有限承认(非寿险不超过50%,寿险不超过15%),而保险企业自身的风险控制因素如保险企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能力等,没肓纳入要求资本增减的考虑因索中。这就使风险管控好和不好的公司都面临同样的资本要求,不利于经营风险的全面反映,也不利于促进保险人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二是不能适应H益发展的保险市场盂要。在该体系下,欧洲各成员国监管机构有相当人的口由裁量

3、权。在实际监管中,各国为弥补偿付能力I的不足,均通过国内监管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致使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差界进一步拉大,这就违背了欧盟追求一体化的根本宗旨。如在资产方面,有的国家按历史成木估价,有的按市场价值估价,在准备金估计方面的差异也很大,这就使得面临相同风险的不同保险企业在各成员国之间可能面临不同的偿付能力额度要求,有悖“同风险,同要价”的原则,不仅容易造成竟争不公平,阻碍资木介理流动,也给保险企业提供跨境服务带来了用难。此外,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使各监管机构从各自的允度出发做出风险

4、判断,不仅很难对大型金融集团的整体风险有完整准确的认识,对不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金融交易活动的监管也难以统一和协调,造成监管“盲点”。为此,必须借鉴银行巴塞尔委员会的三支柱监管,实现对金融保险企业的合作、等同、统一监管,避免监管套利行为。二、偿付能力II的主要特点2001年欧盟委员会下加的保险委员会止式启动了偿付能力II项忖,2003年欧盟委员会确定了偿付能力II的基木概念和原则,2008年欧盟委员会向欧盟议会提交了《偿付能力II法令框架草案》。相较于偿付能力1,偿付能力II是对过去保险监管体系的系统重塑

5、,在理念、措施、方法、技术等方而都与偿付能力1有很大差别。其主要特点有:一是监管理念统-•化。偿付能力II由第一支柱数量性要求(资产负债评佔、技术准备金、资木要求等)、第二支柱质戢性要求(监管审查程序、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等)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监管报告、公众披露等)组成,体现了以风险为基础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全面风险管理监管思路,风险评估和风险治理构架•与银行监管体系趋同,为银行监管和保险监管的统一监管和集团监管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风险管理核心化。欧盟偿付能力I[三支柱的监管体系形成了风险资木

6、、风险管理与风险信息反馈的风险治理构架,凸显风险基础资木的核心理念。在偿付能力资本(SCR)耍求上,一方面扩大了风险胳合的范围,关注不同风险Z间的和关性,真止地实现了以风险为基础的科学计量。另一方面规定公司在实行标准法计算偿付能力资本外,可以开发适合自身风险特征的资本耍求个体内部模型,从而促进公司根据实际的经验发展出最适合本身的风险管理系统,为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提供动力。三是价值评估市场化。欧盟偿付能力II改变了偿付能力I通过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价值评佔方式,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以国际财务报告

7、准则所定义的公允价值为评佔基础,采用资产负债的市场一致性原则对资产负债予以价值评估,对于可套期风险负债的技术准备金数额直接根据金融工具市场价格确泄,对于不可套期风险的负债技术准备金数额,则通过最佳估计与风险边际的方式确定。四是额度要求体系化。欧盟偿付能力II改变了偿付能力【中用简单的固定比率确定偿付能力额度的方法,将资木监管转向最低资本要求MCR和偿付能力资木要求SCR双重资本体系,保险公司资本监管水平大为提高。五是集团监管同步化。欧盟偿付能力II强调集团监管与单独监管的合作,耍求不同监管主体对集团风险状

8、况共同评估,集团监管的主监管机构在某些问题上具有更人的决策权,重大问题决策争议由欧洲保险及职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调解。三、偿付能力II的主要内容偿付能力II是一个由三支柱构成的体系,主要内容包抠:第一支柱:数量性要求。主要包括:一资产为负债的估值原则。即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定义的公允价值为估值基础。一术性准备金。其估值方式为现在退出值,即保险公司将其所有合同权利义务在当时转移所需支付的数额,包括所有合同隐含期权及各种保证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