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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一氢三钠 编制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焦磷酸一氢三钠》(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㈠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标准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任务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项目编号(spaq-2017-030)。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协作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㈡简要起草过程1)2017年11~12月,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查阅了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
2、作方案。2)2018年3月,工作组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标准和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实验方法,参考国外标准并结合国内外企业标准,综合分析处理后,初步确定了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3)2018年4月~11月,工作组收集生产企业提供的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一氢三钠,与企业及相关单位就检测方法沟通,并开展样品质量验证工作。4)2018年12月,工作组提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一氢三钠》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及编制说明。㈢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主要起草人:周家春、赵琴、徐佳、周羽、李清清、吉鹤立、姜培珍、王莹、钟霖、徐斌、戴彦韵、刘天益、彭亚锋。周
3、家春负责主持本标准的制定工作,赵琴、李清清、王莹、钟霖、徐斌、戴彦韵、刘天益负责样品的检测与分析工作,徐佳、周羽、吉鹤立、姜培珍负责标准的起草与修订工作,彭亚锋负责检测与分析的管理及标准的审核工作。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目前搜集到的焦磷酸一氢三钠国内外标准有:《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九版)》(FCC)(英文版)、欧盟标准、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相关标准,各标准指标设置和方法对比见附表1和附表2。1.用途《关于批准焦磷酸
4、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中规定焦磷酸一氢三钠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功能为水分保持剂。本次制定标准按照《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焦磷酸一氢三钠作为食品添加剂。2.感官《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对焦磷酸一氢三钠感官的描述为:白色,粉末或结晶。1本标准制定将感官规定为:白色、粉末或颗粒。测定方法为:取适量试样均匀置于
5、清洁、干燥的白瓷盘或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该指标与《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相同。3.指标项目的确定本次标准制定采用《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焦磷酸一氢三钠指标项目(见附表1)。4.指标参数确定(1)焦磷酸一氢三钠含量(以灼烧干基计)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九版)》(FCC)(英文版)焦磷酸一氢三钠含量指标设置为:93.0~100.5%(灼烧干基),《关于批准焦磷酸一
6、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对含量设置为:≤96.0(无水型,以Na3HP2O7计);≤96.0(一水型,以Na3HP2O7·H2O计),欧盟标准将焦磷酸一氢三钠含量指标设置为:不低于95%(干基)。本次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采用焦磷酸一氢三钠含量指标设置为:93.0~100.5%(灼烧干基)。该指标与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九版)》(FCC)(英文版)相同。(2)总磷酸盐(以P2O5计)《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
7、15号)》总磷酸盐(以P2O5计)指标设定为57.0~59.0(无水);53.0~55.0(一水),JECFA将焦磷酸一氢三钠中总磷酸盐指标设定为57~59(以P2O5计)(干基),欧盟标准设定为57—59(以P2O5计)。本次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总磷酸盐指标设置为57.0—59.0(以P2O5计)。该指标与《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相同。(3)干燥减量《关于批准焦磷酸一氢三钠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5号)》、J
8、ECFA、欧盟标准规定干燥减量指标为:一水≤1.0%;无水≤0.5%。本次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指标也是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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