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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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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解读之“法治” 摘要:法治是人类思想史上的经典概念,古今中外思想家一直在从不同角度与层面探讨和丰富其内涵。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提升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上,说明党已经充分认识到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也是一套成熟的价值思想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既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也是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积极扬弃,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D641;G4
2、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1-0052-03 “法治”是人类思想史上一个经典概念,古今中外思想家一直在从不同角度与层面探讨和丰富其内涵。时至今日,法治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正确理解“法治”的内涵,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概念的渊源 “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如《晏子春秋?谏上九》中有“昔者
3、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锫垩怠分杏小爸?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但这里的“法治”主要是指法律制度,与“法制”含义相通。在古汉语中,二者经常混用。《辞海》中对“法治”的解释有二:一是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治人民,处理国事;二是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管子?明法》中说:“威不两错,法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从管仲最早提出“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萌芽,到商鞅厉行变法“垂法而治”,直至韩非构建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体系,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不断
4、发展,臻于成熟。法家主张“法者天下之至道也”,法乃治国之根本;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统一性,认为“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管子?任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而且,应当“以法为教”并严格遵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法家认为“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管子?法法》),“法莫如一而固”(《韩非子?五蠹》)。这些朴素的法治思想无不闪烁着现代法治精神的光芒。然而,无法挣脱君主专制工具命运的
5、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与强调公民权利的现代法治思想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一词,与英文“ruleoflaw”相对应,意为“法的统治”。一般认为,现代法治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在实证分析古希腊城邦制度基础上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代表理性统治并且内含着平等、自由、正义、善德等价值。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层意思: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古希腊的法治思想在罗马人和诺曼人的法律实践中得到传承和发扬,并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深远影响。西方近代以来,最
6、早提出并系统论述法治概念的是英国的戴雪。他在《英宪精义》中指出法治包括三层基本含义:第一,法律至高无上,并且排斥专制、特权乃至政府自由裁量权的存在;第二,所有人必须平等地服从普通法律和法院的管辖,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第三,个人权利是法律之来源而非法律之结果,宪法源于裁定特定案件里私人权利的司法判决。美国当代学者富勒把法律与道德联系起来,认为法治是法律内在之德的一部分,具备法治品德的法律制度应当具备八个要素:普遍性、公开性、可预期性、明确性、无内在矛盾、可循性、稳定性和同一性。综观西方学者的论述,虽然他们在不同的政
7、治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下,对法治的理解各有不同,但在法治的基本内涵上还是存在许多共识:即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也是一种价值理念;它强调法律至上,反对特权,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要求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法,而且必须依法行使。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治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专门系统论述法治问题的著作。他们在批判继承前人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把法律这一社会现象放到整个人类社会系统中加以研究,开创性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分析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揭示法律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规律,阐释法律与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互
8、关系,第一次使得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真正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法律并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对法律的认识“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1]。“占统治地位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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