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第三讲——增值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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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增值税的税收筹划(3)三、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1.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税率购进额×税率买价×13%运输金额×7%收购金额×10%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抵免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2)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3)销售价格的税收筹划1)

2、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销售折扣还本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方式销售折扣还本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按打折后的价格计算销售额按折让后的价格计算销售额还本支出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新货物按照同期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旧货物的支出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以实物核算销售额或购货额SSSSSS销售方式价格案例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1)将商品以7折销售;2)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

3、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为18元)3)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金30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问:对于商场来说三种方案那种方案最优(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计算时可以不考虑)7折销售赠送30元商品返还30元现金增值税1.457.555.81个人所得税0.007.507.50税前利润8.5511.30-3.31所得税(25%)2.148.558.55税后利润6.412.75-11.86解:1)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的售价为70元。应纳增值税=70÷(

4、1+17%)×17%-60÷(1+17%)×17%=1.45(元)税前利润=70÷(1+17%)-60÷(1+17%)=8.55(元)应纳所得税=8.55×25%=2.14元)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销售1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赠送3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30÷(1+17%)-18÷(1+17%)×17%=1.74(元)应纳增值税=5.81+1.74=7.55(元)个人所得税

5、: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缴顾客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为:30÷(1-20%)×20%=7.5(元)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100÷(1+17%)-60÷(1+17%)-18÷(1+17%)-7.5=11.3(元)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17%)-60÷(1+17%)]×25%=8.55

6、(元)税后利润=11.3-8.55=2.75(元)3)购物满100元返回现金30元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应纳个人所得税=7.5(元)税前利润=100÷(1+17%)-60÷(1+17%)-30-7.5=-3.31(元)应纳所得税=[100÷(1+17%)-60÷(1+17%)]×25%=8.55(元)税后净利润=-3.31-8.55=-11.86(元)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2)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赊销分期付

7、款代销结算方式视同销售收到销售款办理托收手续合同约定收款日期预收货款货物发出收到销售款货物移送TTTTTT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选择委托代销方式—受托方商品出售后开具销货清单交给委托方,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而且是在销售后付款结算的方式销售,采取委托代销方式结算,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售额取得延迟纳税时间目的是为了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递延的利益某工艺饰品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某工艺饰品,使用征收率为3%,该厂为了在该市场上打

8、开销路,与一家知名度较高的饰品经销商协商,委托经销商代销工艺饰品,在洽谈中,他们遇到了困难,该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税率17%,由于工艺饰品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经销商的增值税税负达到了17%。案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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