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699967
大小:4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09
《五里界小学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五里界小学章程(五里界小学第五届教代会全体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入学和学籍管理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第五章校舍、设备和经费第六章卫生保健和安全第七章教职工和学生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制度,规范学校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初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为:(一)本校称为“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小学”;(二)江夏区五里界小学的校址为江夏区五里界街;第三条江夏区五里界小学是江夏区教育局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
2、位。第四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人持续性发展奠定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第五条学校以教育的科学研究为主导,以开发人的主体性为根本,优化校内外教育资源,在开放的环境中持续发展。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办成武汉市质量高、有特色、寄宿制的农村示范小学。成为湖北省内农村小学中有一定影响的窗口学校。第七条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自主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八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为6年;但学生或学校有特殊情况的可
3、以除外、第九条江夏区五里界小学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分别为:8(一)校训为勤奋团结,文明创新;(二)校风为奉献、协作、拼搏、超越;〔三)教风为认真善教、爱生进取;(四)学风为乐学多思、砺志进取。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和江夏区的有关规定建立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设校长领导下的教务处、政务处、总务处、寄宿部一应职能部门。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和职权如下:(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
4、益;(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项;(三)根据法定要求和学校实际,遵循有关权限和程序,对副校长、职能部门主任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和管理;(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国家拨给的办学经费及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第十二一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一2次会议。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如下:(一)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参与学校重大政策方案和措施的制定;(二)代表教职工合理权益,协助解决有关教职工生
5、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三)对学校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实行评议和其他形式的监督;(四)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提案并立项,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的工作机构。学校教务处应当以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水平为依托,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全面发展的能力。第十四条学校政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管理的工作机构。政务处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线,以指导班主任工作为依托,努力实现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的自标。第十一五条学校可以组建责、权、利统一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8,以优化
6、资源、不断提高服务效益。经济实体主要包括餐饮、艺校、场馆、物业方面的服务部门。第十六条学校总务处的职权和职责如下:(一)根据国家有关财、物管理的法规、规章实施工作;(二)依法监督学校行政的资金收支、物品使用情况;(三)每学期中、期末向校长报告经济运转情况;(四)独立向教代会通报学校资金收支及物品使用情况。第三章入学和学籍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就近入学的规定向社会招生。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健康儿童可以免试入本校就学。招生细则以招生简章明示。第十八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学籍管
7、理。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九条学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坚持下列原则:(一)注重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二)注重发挥学生主动性来提高课堂教育质量;(三)注重教书育人、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第二十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实施课程计划,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在三年级以上开设外语课。第二十一条学校使用的教材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部门编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或实验教材。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统一规范的考试制度。每学年末只组织语文、数学考试,第一学期末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对学生语文、数学的随堂考查。其它科目通过平
8、时考查考评成绩。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上级组织的考试除外)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教材制定校历和课程计划,非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个人不得随意调改课程计划或者课程安排。第二十四条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师应当根据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的作业。第二十五条8学校注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