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174296
大小:8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6-26
《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包、承包、分包、转包、挂靠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包、承包、分包、转包、挂靠规定速查 作者: 肖树龙 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包、承包、分包、转包、挂靠规定速查 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所——肖树龙 编辑关 键 词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包、承包、分包、转包、挂靠 工程总承包 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24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
2、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工程发包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22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施工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
3、3年1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
4、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 承包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1月8日建
5、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专业分包工程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第一款)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人须自行完成承包任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
6、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第二款)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禁止承包工程转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视同转包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7、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附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具
8、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属于违法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2003年11月8日建设部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