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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经济适用房回购条文被取消2012-12-1417:20搜房网 窗体顶端评论窗体底端收藏打印字号:T
2、T[摘要]北京经济适用房回购条文被取消?这样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会有什么影响?2012-02-09 新京报录入北京住房建设规划获批,“内循环”范围仅限于今后新建销售项目 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已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准,并于昨日(3日)下发。与公示稿不同的是,公示中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的说法被删除。同时,拟采用“内循环”制度的经济适用房也仅仅针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房屋。市规委未透露如何“内循环”规划
3、改动最大的应该是涉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相关政策。之前的公示稿表示,“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而在此次的表述中,调整为“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从措辞上来看,审批后的住房规划涉及两个变化:一是“政府回购”之说取消;二是对于实行内循环的经济适用房,限定为“今后新建和销售”的项目。然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昨日,规划委相关官员未作回应。经适房回购政策广受争议事实上,在9月30日住房规划公示稿登出后,关于经济适用
4、房由政府回购的说法一直备受争议,由焦点房产网推出的一项调查显示,7成网民反对回购政策。有人认为,消费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是以完整产权性质购买,如果改为政府回购,即变为不完整产权,显然会产生后遗效应。同时,购买当时经济适用房所处区域荒僻,价格自然跟现在无法同日而语。如果政府回购,采用的是当时购买的价格,明显违背市场经济的原则。在公示期满后,市规划委给北京市政府上报的汇总市民意见中也表示,8成市民关注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反对者和支持者兼而有之。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此次做的调整,应该是市政府在综合市民建议之后作出的决定。规划解读“两
5、限”定义中低价位中小户型规定:在规划关于“调控和引导各类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的章节中,对于“两限房”的提法,由以往的“限房价、限地价”,改为“限套型、限房价”。规划还表示,要制定年度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计划,纳入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积极探索通过限套型、限房价的方式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从而调控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稳定住房价格。解读:李文杰认为,此次提出的“限套型、限房价”的说法,也表明今后的“两限房”,应当都按照90平方米以下的原则进行建设,而针对这种住房,也应当同经济适用房一样,实行特殊的流通
6、机制。大户型面临高征税规定:审定稿中提出,要研究鼓励节能省地型普通住宅建设和消费、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和消费的税收政策,引导建立符合国情市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今后,低密度大户型的住宅,很可能面临较高额度的税收政策。解读:董藩认为,抑制开发商追求低密度大户型的住房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京人口、资源和土地的一系列压力。李文杰表示,开发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赢利,完全靠开发商来推动绿色住宅不现实。只有政府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才具有可行性。而针对北京目前的资源环境状况,建立小户型住宅是解决房屋供不应求、平抑房价的一个有效手段。为此,应当
7、对大户型住宅进行一定程度的高额税收。但同时他表示,有政策,还应有细则支持。开发贷款严密监控规定:新规强调,要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严密监控,加大对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房源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期调查和贷后监督,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加大对消费和银行业机构的政策引导,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解读:针对加强银行贷款的条款,李文杰表示,这是在旧政策上的一项重申。目前,各银行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而房地产贷款一向又被很多银行列为“优质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或者不恰当的优惠措施。此次在住宅规
8、划中提出加强监管,说明相关部门已经对房地产在银行领域的违规行为有所重视。专家观点“内循环”操作有难度专家认为,政策实施还有待细则明确昨日(3日),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表示,此次相关部门删除“政府回购”的说法,应该是在经济适用房的运转模式上,还需要一个比较成熟的考虑:相关部门对“内循环”尚没有一个明确概念的界定,而价格如何确定、回购的钱由谁支付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解决。董藩表示,根据法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内循环”模式,应当是对今后新建的项目进行。同时,如果政府希望将市场上的经济适用房进行内部循环,在这过程中,应当按
9、照经济适用房的原有价值和现有价值,对利益进行分割。比如一套经济适用房,原有价格50万元,市民自己掏了30万元;而在政府收回时,假如该套房屋市场价格翻番为100万元,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的升值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应当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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