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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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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促销方式下会计与税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大商场为了扩大销售,设计出各种名目的促销方式拉拢客户。因此,会计人员要对不同的促销方式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及提供决策依据。 [例]某大型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每销售1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成本为80元(含税价),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策划部策划出了以下三种方案: 方案1:对购物满100元消费者返还10元现金; 方案2:商品所销售(折扣销售,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方案3:购物满1
2、00元,赠送10元的商品(成本8元,含税价)。 假定企业单笔销售了100元的商品。 问题:该商场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由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金额小,暂不考虑) 方案1: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10元。 在这种方式下,返还的现金属于赠送行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顾客得到的lO元属于税后净收益,个人所得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现金的商场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为消费者代扣个人所得税。 (1)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
3、17%)×17%-80/(1+17%)×17%=2.91(元) (2)个人所得税=10/(1-20%)×20%=2.5(元) (3)企业利润总额=(100-80)/(1+17%)-10-2.5=4.59(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80)/(1+17%)×25%=4.27(元) 税后利润=4.59-4.27=0.32(元) 会计处理如下(为了方便处理,假设买了100元的时候就进行会计处理,全为现销): 借:库存现金(100-10) 90 销售费用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4、/1.17)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38 贷:库存商品 68,38 同时: 借:所得税费用 4.27 销售费用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27 ——应交个人所得税 2.5 方案2:商品9折销售(折扣销售,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为商业折扣。这种方式下,企业销售价格100元的商品由于折扣销售只收取90元(折扣价需在发票上显示),所以销售收入为90元(含税价),其成本为80元(含税价)
5、。 (1)应纳增值税额=90/(1+17%)×17%-80/(1+17%)×17%= (2)销售利润=90/(1+17%)-80/(1+17%)=8.54(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54×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4-2.14=6.4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 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6.9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8 同时: 借:所得税费用 2.1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14 方案3:购物满100元,赠送10
6、元商品(成本8元,含税价)。 根据税法规定,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项税由商场承担,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应纳增值税额=[100/(1+17%)×17%-80/(1+17%)×17%1+110,(1+17%)×17%-8/(1+17%)×17%=2.91+0,29=3.2(元) (2)个人所得税=10/(1-20%)×20%=2.5(元) (3)企业利润总额=100/(1+17%)一80/(1+1
7、7%)-8/(1+17%)-10/(1+17%)×17%-2.5=6.3(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1+17%)-80/(1+17%)=17.09(元) 应纳所得税额=17.09×25%=4.27(元) 税后净利润=6.3-4.27=2.03(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38 贷:库存商品 68.38 赠送商品时: 借:销售费用 8.28 贷:库存商品
8、 6.8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4.27 销售费用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27 ——应交个人所得税 2.5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不仅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同,对商家利润的影响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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