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ID:37553954

大小:189.72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5-25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_第1页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_第2页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_第3页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_第4页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ᑐཀኧᏔᆪୈ>肇学院〔2013〕31号ਈ᎖፝खňᑐཀኧᏔ୴ᒆ৔ఠ༮਌ಯێजėࡼᄰᒀ>>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完善我校人事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对《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肇庆学院2013年5月27日>>>>1ᑐཀኧᏔ୴ᒆ৔ఠ༮਌ಯێज>DŽPNOQฤSᏜኀࢿDž>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完善我校人事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为合理支付教职工工资薪金、岗位聘任和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根据《关于机

2、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对《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肇学院[2005]7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如下:一、考勤要求1.考勤范围:凡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人事代理及外聘人员、劳动合同工等都执行本考勤规定。在正常工作日,从事本职工作、公务出差和参加各种会议、各项集体活动及节假日值班等,均在考勤范围。2.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课)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规定的

3、各项活动。3.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制度,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时向学校人事处报送本单位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布。报送及公布上月考勤情况的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4.实行考勤公开举报制度。各单位要将每月考勤结果向本单位职工进行公布。由单位职工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不实问题进行举报,对违反考勤、请假制度者,单位领导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如发2现有瞒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具体负责考勤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个人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4、的领导责任。二、考勤的种类及规定(一)休假种类及规定1.事假: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要请假的为事假。教职工请事假按以下规定执行:(1)一年内事假累计在6-20天(含20天)的,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2)一年内事假累计在21-30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80%计发(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下同);累计在31-50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计发;累计超过5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基本工资。(3)事假期间,停发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2.教职工因私事出境期间,本人工资

5、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83)侨政会字0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3.婚假:教职工结婚,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5天。如男女双方都符合晚婚年龄,其婚假在原定的基础上增加10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可根据路程的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路费自理。4.产假(哺乳假):假期期限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时间可以顺延,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照发。产假期满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可另请哺3乳假到婴儿一周岁,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5%计发,岗位津贴按60%计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凡施行人

6、流、上环、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按规定给予休假,期间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照发。5.看护假:女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男方有10天看护假期,看护假期间全部工资照发。6.探亲假: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每年一方探亲假一次;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教职工每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教职工每四年可以探父、母一次。教职工符合享受探父母假期待遇,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如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异地并符合前文规定,可在每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里选择探父

7、母或探岳父母、公婆。因我校有寒暑假,探亲假均应在寒、暑假期间安排,探亲的路费报销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工作原因,寒、暑假无法安排的,经批准可另作安排,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照发。出境探亲的假期及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工作时需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按如下规定执行:(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15天(含15天)不满两个月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按90%计发;4(2)一年累计病假在六个月内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按70%计发;(3)一年累计病假在一年内的,病假期间基

8、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按50%计发;(4)病假达到一年及以上的,须办理病休手续,病休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按40%计发;(5)经医院确诊为癌症者,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全额发放。(6)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或省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