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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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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吴宗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背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普查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应急计划背景重大事故频繁发生1976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事故1984墨西哥城石油液化气爆炸事故1984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甲基异氰酸盐泄漏恶性中毒事故1993深圳化学危险品仓库爆炸火灾事故1997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共同特征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是两者兼而有之。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事实表明,造成重大工业事
2、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概念重大危险(majorhazards)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设施)(majorhazardinstallations)不论长期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
3、。国外研究发展概况英国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ACMH)1982.6欧盟《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Directive82/50),简称《塞韦索法令》1992美国《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标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预防化学泄漏事故的风险管理程序》(RMP)标准1985ILO重大工业危险源控制方法三方讨论会1988ILO《重大事故控制实用手册》1991ILO《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1993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1993澳大利亚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内研究应用概况国家“八五”
4、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1997劳动部在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中立项“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系统试点项目”,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成都、青岛六城市成功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目前全国有重庆、无锡、南京等十多个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为我国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国办发(2000)64号]第58条要求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要对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重大
5、危险源进行普查、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国内研究应用概况国务院令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9通过第十条规定“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二条规定“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国内研究应用概况主席令
6、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通过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预案。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
7、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我国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把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①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
8、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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