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以最新司法解释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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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代码:10276学号:151040097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THESIS论文题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以最新司法解释为视角姓名徐林波学科、专业刑法学(全日制)研究方向中国刑法指导教师孙万怀教授论文提交日期2018年4月27日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以最新司法解释为视角(摘要)专业:刑法学研究方向:中国刑法作者姓名:徐林波指导教师:孙万怀近几年来,我国逐渐开始关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

2、护问题,以寻求解决社会大众备受困扰的公民个人信息不断受到侵犯的问题。尽管我国在宪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中都有涉及到有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但至今仍然尚未制定并出台一部完整、统一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另一方面,我国《刑法》经过历次的修正,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日趋完善,可以逐步适应社会上出现的各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然而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仅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泄露和非法利用行为已经产业化发展,而且还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新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方式,这些都给滋生诈骗、绑架、敲诈勒索

3、等严重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已经成为全国公众深恶痛绝的对象,如何有效打击这一猖獗的犯罪活动,亟需我国司法机关去做出积极的解决。因此在不久前,两高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典型案例。此次的司法解释虽然有很多进步和可取之处,但仍存在着些许疑难问题,致使其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实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和论证。本文除导言以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首先讨论了公民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面临的风险

4、,因而推导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本身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从而为《刑法》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制打下了理论上的基础。然后接着阐述了近几年来我国公民个人信息遭受泄露和侵犯的案件,指出需要大力打击此类犯罪的1急迫性和必要性。由此进一步研究近几年来《刑法》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立法更新沿革,并进行了初步的对比,肯定了其进步之处。最后,笔者将厘清历次更新之后仍存在的不足,以期在两高颁布的最新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能够解决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理解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方式的界定这三大个问题。

5、第二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将对“公民”一词做出正确的理解,认为公民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应该包含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虽然公民作为一个传统的法律概念,有着其独一无二的内涵,但若完全按照公民本身的概念来规制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会失去对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刑法保护。因而对公民一词进行解释,从而使得刑法在针对此类犯罪时能做出更有效的打击和保护,是极有必要的。第二部分是对“个人信息”的认定,首先是个人信息的含义,即其范围。在认定范围时又必然要从个人信息的特征入手。其次对于个人信息的特征把握,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

6、的事,刑法应遵循谦抑性的原则,不应在没有前置法的情况下对个人信息做出过于具体的规定。可识别性和具有商业价值将会是其主要特征。最后是有关个人信息的数量认定,这涉及到起初的证明标准和最后的量刑情节。而对于批量个人信息的认定,司法解释还没有给出具体的数字,笔者认为五千条是比较合理的。第三章共三部分,主要研究的对象是司法解释中关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解释。在第一部分中,因为不少学者认为规章不应被解释进入国家有关规定,这一层含义违反了《刑法》第九十六条关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阐述,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而笔者将否定

7、这一观点。第二部分中,笔者将从解释方法的角度出发,通过采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做出正确的解释,不但能够证明其没有违反罪刑法定,还能比对其他解释方法,做出合理性的说明。而在第三部分中,笔者将论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作为空白罪状的合理性和不合理之处,并建议尽快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其前置法。第四章将讨论研究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方式,包括购买行为、非法利用行为和人肉搜索行为。其中非法利用行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入罪,导致对于大量的利用个人信息而滋生出来的犯罪,我国司法系统都只能

8、从下游犯罪进行入手,而忽视了对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本身的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应将非法利用的行为作为入罪行为之一。至于购买行为和人肉搜索行为,虽然本次的司法解释2都规定了它们作为本罪的犯罪行为,但笔者认为两种行为都是顺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潮流发展的必然产物,应从利弊的两面性进行考虑,对这两种行为加以法律上规范的引导和管理,而不是简单粗暴的直接从《刑法》的规定中进行惩治。[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行为方式。3Th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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