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622913
大小:65.86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4-03
《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及依据】为稳步推进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新区
2、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大鹏新区辖区范围内,符合《实施意见》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22-(一)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老旧住宅区。对于单个旧住宅区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应与其他旧住宅区联合申报,且全体权利主体同意在项目范围内统筹回迁安置或货币补偿,回迁安置方案以政府批准的项目专项规划为准;(二)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三)存在住房质量、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或使用功能不齐全,或配套设施不完善,并取得专业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第一条【工作原则】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
3、户区改造主要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由新区政府主导,确定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和国有企业为主,鼓励其他企业参与,充分整合、利用各方资源。(二)科学规划,稳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据棚户区改造申报条件和实际情况,合理筛选项目,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次序,稳步推进。(三)-22-以人为本,民生优先。通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其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
4、和保障性住房;尊重权利主体意愿,依法依规开展棚户区改造,切实保障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一条【工作机制】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新区棚改领导小组”)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审议、决策新区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新区棚改领导小组由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新区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新区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政法办公室、发展和财政局、经济服务局、公共事业局、文体旅游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筑工务局、城
5、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国际生物谷坝光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大鹏局、大鹏供电局、深圳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大鹏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各办事处。新区棚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2-新区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城市建设局,负责新区棚改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各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居民改造意愿征集、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编制、项目协调及维稳等工作。新区棚改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处理新区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对
6、涉及棚户区改造的重大工作事宜,可提请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或党工委常务会议审议。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一条【新区棚改领导小组】新区棚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职责如下:(一)审议新区棚户区改造规范性文件;(二)审议开展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三)审议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四)审定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五)审议房屋征收的问题;(六)审定项目终止问题;(七)审定棚户区改造的其他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第二条【新区城市建设局】-22-新区城市建设局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起草新区棚户区改造规范性文件及其配套文件;(二)组织编制棚户区
7、改造项目概念规划;(三)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四)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专项规划;(五)受理、审查各办事处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及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申请;(六)将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七)将列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申报纳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八)核发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签订项目监管协议;(九)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的备案,监督施工过程;(十)落实法律、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