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125501
大小:221.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9-03-19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事项优化准入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事项名称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二、事项类别优化准入服务。三、责任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处室:文化市场处联系电话:0731-85286046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五、优化准入服务措施(一)推广网上业务办理。(二)压缩审批时限,缩短办结时间,原则上要小于12个工作日。(三)由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编制《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和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四)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
2、开办理进度。(一)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六、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一)实施行业监管目标:充分履行文化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以后的依法监管,确保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措施:文化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动态监管制度,增加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巡查和随机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整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二)实施协同监管目标:发挥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文化管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同互动,
3、形成信息互通、管理协同、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措施: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建立从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到跨部门综合执法各环节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实施“双告知”与“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的互联共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三)实施分类监管目标:以诚信管理为手段,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分类管理,对守法经营的娱乐场所予以支持,对违法经营主体加大惩戒力度,营造行业内的守法经营与诚信自律氛围。措施: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为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建立“一户一档”的信用档案并开展信用评价,依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试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通过湖南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同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四)实施社会共治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建立广覆盖、更高效的动态监管网络。措施:①加强行业自律。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守法经营与安全经营的行业自律标准。②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
5、技术+人员”的文化市场三级联动巡查制度,推进三级联动巡查网格化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问题发现机制。(五)实施风险监管目标: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制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措施: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全面梳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风险点,依托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的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制度,尽早发现风险隐患,确保市场安全有序。七、监管单位湖南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八、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8附:《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6、所审批办事指南》(样式)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办事指南(样式)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二、申请事项事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的申请和办理。分项:设立、变更、注销、补证。三、法规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四、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和证件送达。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六、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7、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二)设立地点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
8、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