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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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果洛州财政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会计管理局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电话:0975-8381472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现场确认缴费考场设置生成准考证考试全科通过申请人网上填写报名开通网上报名未缴费的补缴制作并发放证书39(二)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975-8386719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立卷归档行政

2、复议或行政诉讼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告知年度财政检查计划、投诉举报、移送交办等履行必要程序实施检查做出检查结论是否发现财政违法行为是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陈述、申辩依法需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需进行行政处罚无需行政处罚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392.行政处罚听证权力运行流程图

3、项目类型:行政处罚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综合科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82784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法定时限:即办件初审:由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听证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复审:科室负责人对申请听证情况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举行听证:由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听证。听证审批:听证情况上报局领导审定。听证办结:按照听证情况及局领导批示决定是否给与行政处罚,并整理归档材料。393.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权力运行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综合科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

4、82784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法定时限:即办件受理:由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行政复议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审查:科室负责人对申请复议情况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立案。案件审理:由科室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审理,草拟复议决定书。案件审批:复议决定书上报局领导审定案件办结:按照相关规定,送达复议决定书,对案卷进行归档。年终统计上报财政厅。39(三)行政给付1.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项目类型:行政给付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预算科等业务科室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82147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

5、话:0975-8382252年初数据导入预算科根据年中执行情况作调整单位指标科室指标总指标调整录入各业务科室初审预算科复审国库科审核国库支付中心拨付39(四)行政收费1.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工本费项目类型:行政收费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综合科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82784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受理缴款人购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请求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工本费缴款票据缴款人持缴款票据到银行网点缴费缴费成功后,返回开票处领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39(五)行政确认1.具体罚款代收机构的确认

6、项目类型:行政确认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综合科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82784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具体代收罚款机构提交确认材料科室负责人复审确认代收机构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确定39项目类型:行政确认承办部门:州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81471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252对专业性极强或影响较大、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如通过随机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难以满足

7、评审要求的由采购单位向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经办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科室负责人复核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直接指定评审专家,并将相关情况报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六)行政检查1.被检查单位涉嫌违法证据和有关资料的先行登记保存39项目类型:行政检查承办部门:果洛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办理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67号电话:0975-8386719法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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