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

ID:32965247

大小:112.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2-18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_第1页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_第2页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_第3页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_第4页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州文明委〔2019〕1号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届期内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各县市文明委,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州直各单位:为充分展示我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州办发〔2009〕3号和州文明委〔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全州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文明(—12—标兵)校园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和届期内全州文明创建工作

2、先进单位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范围和条件1.农村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均可申报文明村镇(社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城镇街道办事处和建有党的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含委托法人单位),州内的中央、省属企业,均可申报文明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均可申报文明校园。2.具有独立法人或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须单独申报文明单位。新申报单位中,编制数在5人(含5人)以下的科级单位,如主管单位新申报同一层次文明单位,可向主管单位申请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在征得主管单位同意后书面报州文明办备案,共建共创的相关单位成果共享、风

3、险共担。3.州级文明村镇(社区)和文明(标兵)单位的评选,按照州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见附件1)执行;州级文明(标兵)校园的评选,按照州文明委〔2018〕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校文明(标兵)校园测评细则》执行。4.只有获得州级文明单位(校园)且在届期内的才能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校园)。二、名额分配1.文明村(社区):40个(各县市5个);2.文明乡镇:16个(各县市2个)3—12—.文明标兵单位:县市32个(各县市4个);州直单位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单位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2

4、分以上评选为文明标兵单位;4.文明单位:县市40个(各县市5个);州直单位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单位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评选为文明单位;5.文明标兵校园:县市8个(各县市1个);州直属学校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学校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2分以上评选为文明标兵校园;6.文明校园:县市18个(永顺、龙山各3个,其他各县市2个);州直属学校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学校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评选为文明校园;7.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15人(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各1人,州直6人);8.湘西经济开发区未分配名额,按条件申报。三、推荐申报

5、程序1.县市申报州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校园和先进个人由县市文明办负责推荐,经县市文明委初评合格,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将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报州文明办。同时,申报单位通过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登陆www.xxwmb.com进入)提交创建申请审批表,并进行考核。2.州直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由各单位(学校)通过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提交创建申请审批表,经考核后,提交州文明委研究审定。—12—四、推荐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止。五、复查认定1.根据中央、

6、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级、省级、州级文明单位(校园)实行届期制,届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本次复查对象为国家级,2014届至2018届省级,2017年至2018年州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2.县市(区)文明办对本县市(区)届期内文明单位(校园)进行复查,并征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写出复查专题报告,填写好复查表格(见附件3),于11月20日前报州文明办。建议取消荣誉称号或限期整改的单位(见附件4),要逐个说明原因。3.州文明办对州直届期内文明单位(校园)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荣誉称号,享受奖励待遇。4

7、.获得州级及以上文明创建荣誉的所有复查单位(校园)需在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提交创建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上传创建资料,州级文明单位(校园)平台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为合格,州级文明标兵单位(校园)平台考核分数在82分以上为合格,省级以上文明(标兵)单位(校园)平台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为合格。未申报复查的单位(校园),视为自动放弃荣誉称号。六、工作要求—12—1.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各单位负责文明创建的工作

8、人员,要按照《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及时上传至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平台,逾期材料将不予计分,系统也将自动终止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