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

ID:32609741

大小:20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13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_第1页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_第2页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_第3页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_第4页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_第5页
资源描述:

《林文華:《琱生簋》新考(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琱生簋》「我考我母命」新考林文華美和技術學院傳世有兩件《琱生簋》(舊稱《召伯虎簋》),二器銘文中皆有一「」字,字形作、,歷來文字學家考證不一,玆節錄其出現的二段文句如下:召伯虎曰:「余既訊,我考我母命,余不敢亂。余或至我考我母命。」(《五年琱生簋》)今余既訊,有司曰:「命」。(《六年琱生簋》)《琱生簋》、二字同於《帥鼎》字與《叔多父盤》字,周名煇認為「此篆從ㄏ從旲,當即《說文》日部字,亦即旲之孳乳字也。」參見周名煇《古籀考》卷下,頁18。楊樹達、于省吾將「」讀作「侯」,通「惟」也,「惟命」猶今言「如命」

2、、「從命」也。參見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12月),頁247-248。于省吾《雙劍誃吉金文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9月),頁200。林澐隸定「」字為「」,認為「」字通典籍「亡斁」之「斁」,有順從之意,其云:疑為從聲之形聲字。金文中「亡」亦作「亡」(如《詢簋》),即典籍之「亡斁」。斁典籍多訓厭,厭有伏意,亦有順從之意。故「我考我母命」可暫釋為「服從我父母親之命」。參見林澐〈琱生簋新釋〉,原文發表於1978年12月首屆中國古文字學術討論會,後載入《古文字研究》第三輯(北京:中

3、華書局1980年),後又收入《林澐學術文集》(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12月),頁162。洪家義亦認為「」同金文「斁」字,《詩‧周南‧葛覃》:「服之無斁」,毛《傳》:「斁,厭也。」《國語‧周語》:「克厭天心」,注:「合也。」參見洪家義《金文選注繹》(江蘇教育出版社1987年),頁388-389。馬承源則將「」字改定為「」,從ㄏ昊聲,假借為告,昊、告同部聲轉。訊即訊告,訊亦有告義,訊當是西周成詞。參見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三)(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頁209。朱鳳瀚指出魯器《帥鼎》

4、亦有一字形體與本銘相同,又《叔多父盤》「又父母」之「」或為此字異體。如此則此字所從之非大,而是矢。《琱生簋》此字楊樹達讀為侯,侯即惟也,惟命猶如命、從命;林澐則讀作斁,斁多訓厭,有服從之意。就字義而言,楊、林二說皆可通,「我考我母命」意即「聽從我考我母之命」。參見朱鳳瀚〈琱生簋銘新探〉,《中華文史論叢》1989年1期,頁89。陳漢平則認為金文此字乃旲(昦)字之增繁體,此字當釋為「昦」(昊),讀作告祝之「告」。陳氏反駁孫詒讓「字書無從ㄏ從昊之字」的說法,認為《古文四聲韻》有「昊」字作,《汗簡》亦有「昊」字作

5、,《六書通》以為「昦」字,由此可見金文字與傳世字書昊、昦字古文字形相同。「昦」(昊)音義可通「告」,「」字在金文為「必告父母廟」、「告祝」之專用字,與生人間言語相告之「告」字不同。故《琱生簋》「我考我母令」、「亦我考幽伯幽姜令」、「有司曰:『令』」,應釋為《詩‧南山》毛傳「必告父母廟」,鄭箋「卜于死者」所得之「我考我母令」。參見陳漢平〈釋〉,《金文編訂補》(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頁597-610。按:以上各家或讀作侯,或釋作斁,或隸作昦(昊),皆非「」字正解。《帥鼎》銘文「」形同《琱生簋》

6、此字,《叔多父盤》「」亦應為同字。關於《叔多父盤》「」字,吳式芬釋為「昊」(《攗古》卷三之一),孫詒讓釋為,讀為服(《古籀餘論》卷三);高田忠周釋為射侯之「」(《古籀篇》二十九),皆未得正解。蓋金文「侯」字從ㄏ從矢,皆無從日者,《叔多父盤》「」字日形下半乃「人」形之增飾「一」也,並非「矢」也,故首先可排除「侯」之說法。其次,「」(斁)字所從乃「目」也,近似「日」形者乃「目」之省形,古文字「日」與「目」經常相混,劉釗指出甲骨文「睪」字作,本應作「」,從目矢聲。金文「睪」字作(《毛公鼎》),其上「目」形已有簡

7、省,更有訛作日形者(如《史牆盤》)。「」字下半「矢」亦有訛作「大」的情形,如《南宮乎鐘》、《鄧伯氏鼎》。至於過去隸作從白從矢的「」字(《金文編》0873),亦為「」字訛變,「白」為「目」之訛也參見劉釗《古文字構形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1991年),頁315-330。亦可參看董蓮池《金文編校補》(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5年9月),頁168-169。。因此,由以上「斁」之省變形體看來,金文並無從ㄏ從日從大之「斁」字,「斁」字所以從日從大者,實為從目從矢之訛變也。如此,亦可排除「斁」字的可能。林澐先生後來也

8、放棄「斁」字的主張,其云:我認為「斁」典籍多訓為「厭」,「厭」有順從之義——「亡斁」雖然有辭例,但這種過渡是很危險的。而且我所說的「順從」之意義是從「厭厭」來的。複音詞這樣拆開,是非常不妥的。也有人覺得可以。朱鳳瀚認為楊樹達和我的說法都對。日本學者木村秀海比較相信我的說法。但我現在自己覺得是沒有道理的。參見林澐《琱生三器新釋》,上海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網》2008年1月1日。最後,對於釋作「昦(昊)」之說法,孫詒讓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